以下是含有潘和源的搜尋結果,共18筆
屏東縣新埤鄉長補選4搶1,11日投票結果,鄉民代表曾明輝以1547票勝過箕湖村長王永豐1221票。曾明輝表示,剩下1年10個月時間,他會擦亮新埤這塊看板,把每年經過新埤到恆春、台東的6、700萬人吸引到新埤,活化新埤。
屏東縣新埤鄉長補選4搶1,11日投票結果,鄉民代表曾明輝以1547票勝過箕湖村長王永豐1221票。曾明輝表示,剩下1年10個月時間,他會擦亮新埤這塊看板,把每年到經過新埤到恆春、台東5、600百萬的人吸引到新埤,活化新埤。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4日揚言要罷免41位藍委,府院黨雖未背書,但行政院政委陳時中、衛福部政次林靜儀與民進黨立委王義川,5日為民進黨南投縣草屯鎮長補選候選人蔡銘軒站台時,怒批在野黨在立法院亂搞,要求在場鄉親應以選票讓全國看見基層的憤怒,將1月18日的草屯鎮長補選當成大罷免前哨戰。陳時中強調,「2月1日起拚大罷免。」
屏東縣新埤鄉前鄉長潘和源因違反選罷法,案件定讞後遭解職,因職缺剩餘任期逾2年,屏東縣選委會展開補選作業,共4人登記參選,將在2025年1月11日進行補選投票。23日上午在新埤鄉公所進行號次抽籤,結果分別是1號鄉民代表曾明輝、2號前鄉長林愛玲、3號箕湖村長王永豐及4號退休員警潘良育。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因案遭解職,屏東縣選委會展開補選作業,共4人登記參選,今(23)日上午在新埤鄉公所進行號次抽籤,分別是1號鄉民代表曾明輝、2號前鄉長林愛玲、3號箕湖村長王永豐、4號退休警察潘良育。
前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因違反《選罷法》,全案定讞遭解職,由於職缺剩餘任期逾2年,將辦理補選作業,屏東縣選委會公告指出,參選人領表從23日到29日,登記27日到29日,12月23日號次抽籤、明年1月11日投票。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因違反選罷法,全案定讞遭解職,由於職缺剩餘任期逾2年,將進行補選作業,屏東縣選委會公告指出,候選人領表11月23日到29日,候選人登記11月27到29日,12月23日號次抽籤、明年1月11日投票。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因違反選罷法,案件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潘確定將入獄。屏東縣府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依法解除鄉長職務,由於職缺剩餘任期逾2年,將派代理鄉長並在3個月內完成補選。地方政壇人士直言,補選將成縣長暖身前哨戰。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2022年參選鄉長時,明知以無黨籍競選,卻製作「全力支持民進黨唯一提名」的布條在選舉期間對外宣傳,最高法院認為,潘未獲民進黨推薦提名,卻對外宣傳不實的內容,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傳播不實罪判刑8月定讞,須入獄服刑。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因違反選罷法,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潘確定將入獄。屏東縣府表示,待收到判決後將上簽解除潘和源職務並派代,由於其職缺剩餘任期大於2年,3個月內完成補選。地方政壇人士則指出,補選將成縣長暖身前哨戰。
無黨籍屏東新埤鄉長潘和源在2022年參選鄉長時,他未經民進黨提名,卻製作「全力支持民進黨唯一提名」布條,他後來也順利當選鄉長,最高法院認為,他未獲民進黨推薦提名卻對外宣傳不實內容,依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傳播不實罪判刑8月定讞,須入獄。
屏東縣新埤鄉因人口外流嚴重,人口不到萬人,且自畜牧業者進駐後,更演變成「豬比人多」的詭譎現象,豬屎味曾是新埤給外界的第一聯想,但隨俗稱「雷公屁」的疣柄魔芋復育有成,地方「臭」出新高度,也為沒落農村帶來新契機。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涉嫌利用鄉長人事任用及調度權限,圖利親信進入公所任機要課員,詐取薪資差額,屏東地檢署偵辦過程中,也查出前任鄉長林志成亦以相同手法涉貪,屏檢25日偵結,全案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潘、林及4名鄉公所職員等共6人,由於潘、林2人否認犯行,屏檢認其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屏東縣新埤鄉前任鄉長林志成、現任鄉長潘和源,兩人在任內時涉非法進用人員,運用鄉長人事任用及調度權限,以職務調換、薪資補貼方式詐取公款及圖他人委利,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圖利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屏檢偵辦25日偵結,林志成、潘和源共6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兩人否認犯行,屏檢認其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今年4月涉貪被檢方查辦後收押,潘在前年地方大選時,未獲民進黨提名,以無黨籍登記後,卻懸掛「民進黨唯一提名」等布條,涉嫌違反選罷法,一審判潘和源無罪,高雄高分院今改判8月。可上訴。
羅琦文/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上月偵辦新埤鄉公所弊案,發現鄉長潘和源與公所職員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圖利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但法官認潘無羈押必要裁示3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後遭駁回,事隔1個月多後,檢方25日再發動搜索帶回潘,26日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屏東地檢署偵辦新埤鄉貪汙弊案,經偵訊後認為鄉長潘和源及鄉公所職員等4人,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圖利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除陳姓職員諭知7萬元交保候傳,其餘3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審理後裁定3人分別以30萬元、10萬元、15萬元交保,檢察官獲悉結果強調,將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