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5年台東縣議員詐領社團補助款、工程回扣弊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維持更3審判決定讞,包括26名前、現任議員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刑期分別從1年9個月到11年半,將入監服刑,時任議長吳俊立則無罪定讞。
1年9月到11年半 將入監
現任議員黃秋、王清堅也在判決有罪之列,將依法解職。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柯怡如表示,判決定讞後地檢署已啟動確保執行程序,針對有罪被告加強監控,地檢署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發監執行。
台東縣議會議員涉嫌將社團補助款圖利自己或收取小型工程款回扣,檢調單位在接獲檢舉,從2000年開始指揮偵辦,案情越滾越大,當時檢察官楊大智一口氣起訴43名前、後任議員,大規模起訴全台罕見。
小型工程社團補助 A錢
涉案議員從1992年開始陸續在小型工程款、社團補助款動手腳,除以不實或溢開收據請領補助款外,另還在小型工程收取回扣,起訴議員橫跨3屆,其中4名議員在訴訟過程過世。
案件纏訟15年,43名被告有部分獲判無罪,前年更3審被告有30名,更3審多數維持有罪判決,不過吳俊立從1審重判16年、2審改判7年6個月,到更3審大逆轉改判無罪,無罪判決者還有前議員林富雄、包商陳志隆。吳俊立與陳志隆因調查人員恐嚇、威脅且未錄音無從證明為事實,證據不足為無罪判決,另林富雄因證人說詞未獲採信獲判無罪。
不過花蓮高分院在2010年案件審理期間還扯出案外案,法官林德盛與被告吳俊立在吳的別墅私下見面,被法務部政風特蒐隊拍到,事發後花高院緊急撤換法官,林德盛則遭停職並彈劾,該案目前仍纏訟中。
2現任者解職 依法遞補
最高法院日前判決結果出爐,前議員陳芳雄部分因原審誤載,2案合併應執行徒刑仍維持11年6個月,但禠奪公權從原本5年減為4年,另前議員鄭安定因為過世公訴不受理,其餘被告上訴皆駁回,全案定讞,共有26名前後任議員將入監服刑。
台東縣選委會表示,現任2名議員有罪判刑確定後,將會由議會報請內政部依法解除職權,並將由最高票落選人遞補,第1選區將由王飛龍遞補,第7選區最高票落選人為陳‧藍姆洛,但他也因為同案有罪定讞,因此將由第2高票方賢仁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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