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7~8成企業面臨接班問題,企業主擔心繼承後,股權分散或旁落,出現經營權爭議,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協理趙子仁表示,近年一些上市櫃公司負責人都會考慮用股權信託搭配遺囑信託,在仍控有決定權的前提下,將股權完整傳承。

趙子仁指出,股權信託件數占比雖仍不是很大,但由於公司股分的市價或淨值都極大,因此股權信託的金額一般都相當大;企業負責人透過信託,也可執行對「繼承者們」的考驗,有些甚至藉由信託直接傳承給第三代。

國泰世華銀行指出,股權信託有三大特點,一是可預先安排接班藍圖,除了繼承特留份的部分以外,都可透過信託架構,將股權完整傳承給指定的子女或孫子輩,避免股權因繼承而過於分散。

二是保留股東行使權利,即便股權信託出去,企業主仍是可保留信託資產運用決定權,公司董監改選時,仍是可透過信託投票,確保經營權的穩固。

三是善用每年贈與免稅額,合法節稅,許多企業主是將股權信託後,本金自益,孳息他益,趙子仁解釋,即許多企業家是將股權信託後,將每年的股息等贈與給子女或孫子輩,作為教育基金或生活費,這類信託若規劃3~5年,可用郵政儲金1年期定儲利率(現在約1%)來折算年金,而台灣許多企業股息都有5~6%以上,就有節稅的空間。

國泰世華銀行表示,近期有不少股權信託的案例,都是企業主考慮到公司之後的股權及經營權,先以信託方式安排接班,也有些企業家是有較鍾愛的子孫,擔心身後遺產會有爭議,也透過信託方式先行安排。

例如有南部傳產公司的老董事長希望將持股贈與長孫,但又擔心股權贈與後動搖公司經營權,後來透過「股權規劃信託」,指定孫子為信託受益人,約定「委託人保留信託財產運用決定權」,孫子可享有信託期間股票所產生的股息及股利,第一代則繼續持有公司股權,確保公司董監改選時,仍可透過信託掌控表決權。

國泰世華銀行表示,若擔心遺產相關爭議,一般都會搭配遺囑信託,銀行因為是百年事業,股權傳承信託透過銀行,較可確保之後的完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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