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指出,依據「陸海空軍服制條例」及「國軍內部管理工作教範」等相關規定,官兵穿著須達一致性,以符作戰識別及整體軍容之要求。

國軍現行撥發官兵使用之武器裝備,均經戰術測評,符合作戰、防護及安全效能;市售之個人裝備,並未通過軍品安全驗證,其防護效能尚待評估,鑑此,本部禁止國軍官兵私自採購個人裝備。

國防部強調,國軍官兵對武器裝備之創新意見及建言,本部均予以重視,惟相關建言應由業管單位測評合格後,循建案程序辦理。國防部強調,官兵言行應考量國軍整體立場,避免個人主觀意見,方有助於國軍整體戰力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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