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摸私處的搜尋結果,共27筆
高雄一名鄭姓男子以借錢為餌,誆稱要無償給2000元,誘騙一名經濟困窘的A女深夜見面。不料他拿到錢後竟獸性大發,在昏暗騎樓不顧女方拚命哭喊「不要!我要報警喔」、「我真的不舒服,你不要弄我!」等語,強行壓制、拖行,甚至伸手強脫褲子撫摸私處,企圖性侵。整個過程因A女激烈反抗及路人見義勇為喝止才未得逞。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鄭男2年4月徒刑。可上訴。
少女小萱(化名)在她年約5歲時,某天前往鄰居阿公阿國(化名)家遊玩,阿國假藉檢查洗澡有無清潔乾淨為由,將手指伸入小萱的下體內,再讓小萱嗅聞手指氣味,予以強制性交得逞。直到小萱在學校時,老師有教導如何保護身體,這才發現當時是被性侵,她就將此事告訴同學,並尋求相關協助,阿國被依法偵辦。
網路交友竟引狼入室!新北市一名A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藍姓水電工,沒想到首次見面就被帶到越南小吃店包廂,藍男假借按摩名義強行猥褻,不僅強脫A女外褲撫摸私處,更用生殖器摩擦其下體,甚至因不滿A女反抗而揮拳毆打,導致她全身多處瘀傷。A女身心受創,憤而提告求償204萬餘元,法院審理後,判決藍男須賠償32萬餘元。
新北市一名自稱專業攝影師的楊姓男子,112年11月以「互惠拍攝」為由,邀約一名女模到新北市深坑區工作室拍照,竟趁休息時強行抱住對方,不顧女模大喊「我不要」,強吻耳朵、脖子,甚至伸手襲胸、摸私處,還硬拉女模的手觸碰自己下體。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重判楊男10月徒刑。可上訴。
屏東一名52歲李姓男子竟在國小籃球場上,對一名年僅6歲的女童伸出狼爪,強制猥褻得逞。所幸全程被路人目擊並錄影報警,全案才曝光。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李男涉犯《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台鋼雄鷹啦啦隊MC(主持人)沐妍今(31)日跟阿沁老婆李雨絃(花花)出席美胸保養品記者會,擔任全球形象大使。近期啦啦隊界頻頻爆出性騷事蹟,沐妍今也針對過往不舒服的經驗發聲,一度說到哽咽,讓人相當心疼。
嘉義1名自稱第3性男按摩員為1名脫光光的女客人做全身按摩,他穿短裙及丁字褲跨坐女客臀部,她感覺到生殖器,且男子一直往私密處按摩,她驚嚇、噁心,提告求償20萬元,但男子否認性騷擾,法官認為女客知道他是第3性,且舉證不足,駁回提訴。可上訴。
高雄市警局一名張姓分隊長2021年耶誕夜酒後將一名妙齡女強押在沙發上強吻,連續多次隔衣襲胸及撫摸私處,被害人趁張男起身倒酒時,以手機錄音存證報警提告。張男和被害人以180萬和解並表達悔意,二審依強制猥褻罪判8月徒刑,緩刑3年且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因張男未再上訴,全案確定。市警局在判決確定後呈報市府,去年11月市府核定記一大過處分。
台南市鄭姓國小男老師被任教的國小女學生指控,公然在教室內違反她的意願摸下體及屁股至少超過20次。校方性平會調查認定構成強制猥褻後移送法辦,鄭男雖未通過測謊鑑定,但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女學生陳述有瑕疵,且創傷反應是在案件揭露後才出現,檢方證據無法形成有罪心證,判鄭男無罪。可上訴。
台南市一名國小男導師被未滿14歲的班上女學生,指控在教室內違反意願伸手進入她的內褲摸下體及屁股,至少20次以上。校方成立性平委員會調查,認定構成強制猥褻罪,而老師也未通過刑事警察局的測謊鑑定,女生則指證老師也會當著旁人毫不避諱地非禮。台南地院認定「陳述有瑕疵」,且女生創傷反應於案件揭露後才出現,判處無罪。
遭停職中的蔡姓男法官2022年約女法官到陽明山吃土雞,但用餐後他將車開到產業道路,對女法官性騷擾,他另涉在2007年時將頭埋入一名女書記官雙腿間,並強行掀衣吸乳,稱「再5分鐘就好」,檢方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21日依2個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2月。可上訴。
中市薛男去年晚間參加友人小莉生日宴會,趁小莉送完客、整理現場,四下無人之際,強拉壽星、以雙腿夾住,伸鹹豬手猥褻,小莉驚嚇揮舞雙手抗拒逃跑,薛仍不罷手一路追到廚房、餐桌,侵犯猥褻壽星20分鐘。事後,小莉報案。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二審以薛在法院才認罪,未取得被害人諒解,改判10月,仍可上訴。
女子小美指控去年任新職,老闆一連4天以教「揀貨」,對她扶臀、揉胸及摸私處;她揀錯商品時,還遭鹹豬手打屁股處罰。老闆否認犯行,小美當庭請求法官重判,並指出每個人都希望壞人踢到鐵板,「我不幸成為那塊鐵板,勇敢站出來,希望法院給我公平正義」。一審依強制猥褻判罪1年6月,可上訴。
中市女子小美控告,去年某公司老闆錄用她後,一連4天在倉庫以教撿貨為由,對她扶臀、揉胸、摸私處等大吃豆腐;她撿錯商品時,竟遭鹹豬手打屁股處罰。老闆否認犯行,小美當庭請求法官重判,並指出,每個人都希望壞人踢到鐵板,「我不幸成為那塊鐵板,勇敢地站出來,希望法院給我公平正義」。一審依強制猥褻判罪1年6月,可上訴。
新加坡籍男子趁同居女友帶13歲女兒到家裡一起過夜同眠時,繞過身旁的女友非禮她女兒,導致她噩夢連連,終於在4年後報警揭發他的惡行,法官今天(15日)綜合他的非禮和在沒有駕照的情況下偷駕他人摩托車的兩項罪狀,判他坐牢24個月打鞭三下,出獄后禁駕24個月。
桃園1名女護理師A女(化名),前往林姓男病患家中居家照護,林男竟將房門反鎖,不顧A女抗拒、推開、喝斥,強摸其下體,幸A女持續以手抓林男脖子、腳踢肚子之方式掙扎反抗,趁林男鬆手時,自行脫逃離去。林男被依強制性交為未遂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確定;A女因而受有精神上之痛苦,請求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慰撫金50萬元。法院判被告應給付原告35萬元。可上訴。
吳姓駕訓班男教練2022年利用指導21歲女大生時偷摸大腿、解女大生內衣,甚至還把手直接伸進女大生寬褲內觸摸私處,最後還強逼她用手摸他的「排檔桿」,最高法院斥責他犯後否認犯行,依強制猥褻罪判1年2月定讞,他須入獄服刑。
遭停職中的士林地院蔡姓男法官,前年約女法官到陽明山吃土雞,但用餐後他將車開到產業道路,他遭女法官指控揉肩並強摸私處,及將1名女書記官載到北投山區強行舔胸,還將頭埋在對方雙腿間,經被害人極力抵抗才作罷,2案都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男不願讓士院審理,聲請移轉管轄,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移轉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可抗告。
遭停職中的蔡姓男法官在2007年時將頭埋入一名女書記官雙腿間,並強行掀衣吸乳,稱「再5分鐘就好」,上個月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將他移送監察院審查,但他另在2004年至2010年間涉嫌性騷擾法院3名被害人,司法院人審會6日再次將蔡移送監察院審查。
李姓男子2019年擔任國小警衛,卻邀一名女童進警衛室看電視,趁機偷摸女童的下體還強吻,直到女童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時向老師訴說,全案才曝光,最高法院駁回李的上訴,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