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人妻外遇的搜尋結果,共11筆
台中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去年驚爆戴綠帽,抓包前同事阿勇(化名)不僅與妻子小美(化名)互傳「幫妳舔」、「妳一直很濕」等鹹濕對話,更揪妻上旅館開房,氣得提告求償8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勇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25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與公司同事阿德(化名)發展婚外情,多次發生性關係,未料東窗事發後,丈夫阿勇(化名)持刀砍傷阿德,阿德憤而提告。小美為報復,竟反控阿德「性侵」,誣指對方強制性交、猥褻。但檢警調查發現,兩人根本是你情我願,甚至還有親密對話、贈送咖啡等證據,戳破小美謊言。新竹地院審理後,依誣告罪判小美4月徒刑,但給予緩刑3年,條件是必須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子阿勇(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但多次出遊、共處一室,甚至發生摸胸、口交、性交等親密行為,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阿勇雖辯稱是小美主動追求,還傳性感照「求歡」,但法官認定他已侵害配偶權,判賠40萬元。可上訴。
台中一名人妻阿芬(化名)外遇男子阿宏(化名),老公阿國(化名)從她手機發現阿宏傳送的曖昧文字。事件爆發後,阿芬雖答應與阿宏分手,但兩人仍持續往來,阿國氣炸向兩人求償80萬元。法院判決出爐,由於阿芬謊稱自己已離婚,導致阿宏不知情,加上雙方先前調解離婚時,筆錄中曾寫「雙方拋棄因離婚及離婚原因所生之財產上、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因此駁回告訴。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在1997年結婚,不料,婚後8年小萱無故離家出走迄今,阿國後來才知道,小萱是有了外遇,竟然還生了個兒子。阿國隱忍了19年,不滿小萱惡意遺棄,導致雙方徒有婚姻之名,卻無婚姻之實,婚姻確有重大破綻,憤而依法請求准予離婚。
桃園有人妻「外遇」公司男同事,且兩人還在熱戀中,甚至,還常買男性用品給男同事,她遭到丈夫抓包後,竟直接和丈夫攤牌,表示喜歡男同事且認為在公司最安全,還說對方對她很在乎,只會對她吃醋,每分每秒都想知道她在做什麼,是個「佔有慾很強的星座」。對此,人夫也猜測對方是天蠍座,並說「天蠍很可怕ㄟ,妳怎麼會想要跟天蠍」,也將男同事告上法院;桃園地院審理,認為人妻與男同事僅是互有愛意,難認定有性行為,但仍判男同事害配偶權,應賠償10萬元。
在某大學擔任行政工作的已婚人妻,外遇校內的大學講師,疑心的丈夫請徵信社蒐證,陸續拍到2人摟抱接吻,以及前後3次進入汽車旅館,憤而以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200萬,士林地院審理後,賠2人應賠償60萬元,可上訴。
一位科技男外遇人妻,遭到人夫在汽車上掛布條到處公告周知,形同公審,這位科技男也遭到公司開除。不過人妻照片被披露後,網友歪樓,紛紛表示,就算被開除也值得了!
一名已婚女子找未成年「小鮮肉」外遇,2人互傳「要抱抱」、「我們也黏在一起四天了」、「愛你寶寶」等訊息,甚至拍攝親密影片,人夫發現後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少年和他母親連帶賠償10萬元,可上訴。至於人妻部分以10萬元成立調解。
台積電一名助理工程師阿周(化名)日前察覺妻子曉雲(化名)與同事小王有染,二人經常互傳親暱訊息,更以公婆相稱,令他心碎崩潰,一度提告求償百萬。台南地院一審判賠150萬元,案經上訴,台南高院審理則改判50萬賠償。
一位在台積電擔任技術員的人妻,外遇同事被老公發現,一審判兩人須賠償150萬,不服上訴到台南高分院,改判連帶賠償50萬,全案定讞。由於判決提到三人的薪資收入,意外引起PTT網友熱烈討論,其中人妻年收百萬竟是三人中最高的,比擔任其他公司助理工程師的老公與同事小王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