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侵占公有財物罪的搜尋結果,共20筆
台中成功嶺陸軍施姓中士擔任預財士期間,因投資失利負債逾300萬元,竟2度侵占軍方款項共7萬2681元。事後雖坦承犯行並全數繳回,但所犯是本刑10年以上重罪,台中地院審理後3度減刑,最終依現役軍人侵占公有財物罪判處應執行刑2年7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安祕帳案,認定前國安局上校組長劉冠軍涉嫌在高層指示下,將國安局「鞏案」代墊金援南非款項,未經合法會計程序,挪用2億5000萬元購買台綜院辦公室,2003年11月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起訴劉,求刑12年。台北地院今年4月底以追訴權時效完成,判決免訴,北檢上訴遭高院駁回,台灣高檢署上月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案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驚天貪污案竟免訴!前國安局上校組長劉冠軍被控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國安局「奉天」專案基金公款及孳息高達美金799萬餘元(約新臺幣1.9億元),89年9月3日潛逃大陸遭通緝。經臺北地院審理,認定追訴權時效已完成,於今年4月30日判決免訴。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主張劉冠軍潛逃大陸涉犯投敵、間諜等罪,時效應重新計算。但臺灣高等法院29日駁回上訴,維持免訴判決,全案可上訴。
花蓮縣玉里鎮前鎮長蔡秋龍向多家工程得標廠商「借款」2000多萬元,並挪用里長事務補助費成為自己的公關費,2022年遭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求重刑。花蓮地方法院20日宣判,蔡挪用里長事務補助費,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處11年,跟包商借貸疑似賄款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花蓮縣玉里鎮前鎮長蔡秋龍因財務不佳,涉向多家工程得標廠商「借款」2千多萬元,並挪用里長事務補助費為自己公關費,2022年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求重刑。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判處8人有罪,其中蔡秋龍挪用里長事務補助費部份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11年,跟包商借貸疑似賄款部份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橋頭地檢署偵辦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臨時人員侵占公款案,查出涉案人勒女涉嫌於任職期間偽造文書、侵占公款合計294萬5366元,款項用於親屬醫療與個人開銷,檢方近日對其執行搜索並偵訊後,考量其坦承不法並全額繳回所得,諭令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桃園市大園區衛生所黃姓醫事檢驗師,2020年間利用承辦市府「愛滋病及性病防治計畫」業務機會,偽造上百件民眾簽名,領走面額共計1萬950元的50元禮券,最高法院考量她繳回犯罪所得,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刑1年3月,褫奪公權2年,她須入獄服刑。
新北市後備指揮部政戰官蔡姓少校幫忙處理榮民住宿水電費收繳,代收17萬餘電費,因延遲1、2年才將收款上繳主計部門,被新北市憲兵隊認為涉貪瀆移送新北地檢署,少校急喊冤稱長官說「收齊再上繳」,他才照辦。新北檢認為不能因少校收錢後延遲上繳就認定他侵占公有財物意圖,予以不起訴處分。
嘉義市政府前交通處長鄭君健將2支公務手機送給女兒、妻子當禮物,遭控侵吞公款1萬6000元,被起訴貪汙罪,嘉義地院審酌鄭男坦承犯行且繳回2支手機,犯行輕微,最後判其2年、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可上訴。
嘉義市政府前交通處長鄭君健買白色iphone11、白色14pro共2支公務手機,送給女兒使用、妻子的生日禮物,侵吞公款1萬6000元,遭起訴貪汙罪,嘉義地院以涉犯2罪各判1年6月徒刑、緩刑5年,理由是2支手機全繳回,犯罪所得5萬元以下,犯行尚屬輕微。可上訴。
2021年間農糧署南區分署稽查台南六甲區農會時,發現該農會菁埔倉庫公糧短缺達1222公噸,進一步查出臨時雇員吳政鴻及總幹事許書豪盜賣公糧給4家碾米廠,合計侵占1249萬多元。其中,李姓糧商經檢方附條件緩起訴處分確定後,卻未於指定期間內向公庫支付款項被撤銷緩起訴,還改口否認犯行,台南地院以他犯故買贓物罪處刑2年2月,並追繳322噸公糧。
台中潭子區戶政事務所59歲方姓戶籍員在受理民眾申請戶籍謄本或印鑑證明等資料核發時,透過申請書不存檔方式,私吞10元、20元規費,在2年期間多達250次,侵占6萬515元公款;台中地院考量他坦認犯行,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惡性尚非嚴重,依貪汙罪判他2年、緩刑5年,可上訴。
軍備局爆發重大軍品侵占案。軍備局四0一廠管理管理庫房的楊姓上士,趁抽驗明年起配發給陸軍的新型「TS112式近戰瞄準鏡」清點疏漏時,偷偷將204具目鏡、稜鏡搬走藏在儲藏室、寢室內務櫃等地,意圖不明,直到部隊確認料件短少,進行全營大搜索後,才發現是楊員所為,立刻交由憲兵隊偵辦移送,檢方偵辦後,將楊員依貪汙侵占公有財物罪嫌起訴。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爆出北分署長謝宜容疑長期職場霸凌,新北地檢署因懷疑謝宜容涉貪,依實務上罕見的《貪汙治罪條例》「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罪」等罪聲押禁見謝女獲准。據了解,台北地檢署為釐清前勞動部長許銘春遭告發疑挪用「就業安定基金」365萬元舉辦演唱會疑涉貪汙案,也不排除近日向新北檢借提在押的謝女進行調查。
陸軍官校為慶祝建校百年,舉辦系列活動,校方為因應6月16日當天賴清德總統及許多軍政要員將到校,派員加強整理校園環境。該校某系行政管理助教陳姓士官長不知如何將他負責的兩部大型待報廢剪床移走,找他的學姐、邱姓退役女中士幫忙,邱女建議陳姓士官長把剪床直接賣掉,未向上核報,2人私自將剪床賣了3萬5千餘元,邱女分得5千元,高雄地檢署偵結5日依違反貪污治條例起訴陳、邱 2人。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社會課許姓約雇人員負責國民年金及機場回饋金業務,許男因公務需郵寄國民年金、機場回饋金噪音補助居民醫療保健費、物資發放等相關宣導單、通知單及民眾回郵信封,竟把大量郵票以面額8.5折至9折賣給集郵社,獲利131萬餘元,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時任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現改為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助理研究所蘇姓主持人,與王姓、張姓約雇員私下製造、兜售昆蟲性費洛蒙產品賺得12萬多元,蘇男還謊報差旅費4000多元,3人向廉政署自首;法院審酌3人自首並繳回不法所得,依貪汙罪各判1至2年,均宣告緩刑,可上訴。
南港警分局警備隊施姓員警,2022年辦理保管贓物業務,侵占扣案贓款50餘萬,案經分局自檢發現,施男未依規定繳送贓物庫,並將贓款挪為己用「零錢變紙鈔」,士林地檢署9日指揮廉政署、警察局政風室搜索施男住處、辦公處所,將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移送檢方複訊。
南港警分局警備隊施姓員警,2022年辦理保管贓物業務,侵占扣案贓款50餘萬,案經分局自檢發現,施男未依規定繳送贓物庫,並將贓款挪為己用「零錢變紙鈔」,士林地檢署9日指揮廉政署、警察局政風室搜索施男住處、辦公處所,預計稍晚將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移送檢方複訊。
林姓男子2019至2021年擔任269旅上尉人事官,負責不適服志願士兵賠償金業務,他為治療母親眼疾等原因,未將追繳70人賠償金多達496萬餘元上繳國庫,一直到業務交接時東窗事發。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依現役軍人犯侵占公有財物罪,處2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