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分手砲的搜尋結果,共18筆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男子阿勇(化名)與其前妻小美(化名)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生性行為,甚至導致前妻懷孕,憤而提告求償51萬元。然而,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阿德無法證明阿勇「明知小美已婚仍交往」,且部分證據不足,最終判決阿勇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人妻阿玲(化名)與男子阿宏(化名)發展婚外情多年,兩人激戰時還會拍片留存,後來雙方分手,阿宏竟傳訊威脅阿玲「裸照還給妳,但我要妳穿絲襪陪我玩最後一次」等語,導致阿玲心生恐懼,憤而向阿宏求償百萬。法院審理,認阿宏應賠償15萬元。
美國一名18歲女子理查德(Taylor Richard),近日在德州湯博爾的一間酒吧內,持手機不斷向酒客們分享她在情人節時拍的車震分手砲性愛影片,不斷出言敗壞前男友巴塞特(Michael Bassett)名聲,酒吧客人發現立即報警,理查德隨即遭到逮捕。
60歲內衣皇后李芳雯過去和李㼈曾有一段情,最有名的事情是當年兩人提議「滾床」超過200次就公開戀情,結果細算才發現一年嘿咻超過400次,因生育問題決定分手後,兩人還打了「分手砲」。如今檯面上單身的李芳雯依舊外貌維持青春、性感,日前她上節目還分享自己前衛的感情觀,表示因為自己不婚不生,如果男友有需要,願意接受對方劈腿有第二個女友,她則表示,自己最喜歡就是浪漫、愛玩的男人。
現今有些男女談戀愛分手後,還會以「分手砲」作為2人最後的關係結束,而會提出「分手砲」的男方,便被認為是做出了很不妥的行為,也認定行為很渣、是渣男;對此,有女網友則提出自身的想法,她表示因為和男友交往8年,但她一直想嘗試男友的「後門」,並覺得若2人分手後,沒得到男友的「後門」會覺得可惜,於是她將此想法向男友提起後,便遭男友以「妳很變態」的眼神看待。
孫姓男子假冒台大及馬偕醫院醫師,塑造自己具有相當社會地位及優渥薪資收入之假象,與有夫之婦交往詐騙40多萬元,還以揭發婚外情要脅與對方發生18次性關係,刑事部分孫男遭依2個詐欺罪判各有期徒刑4月、依18個強制性交罪判各有期徒刑3年8月。民事部分,孫男遭判賠142萬餘元。可上訴。
台東一對情侶阿宏與小芬(均化名)感情發生裂痕,去年5月,阿宏不滿遭提分手,趁著小芬要離開時,突然將小芬推倒在床上,壓制手腕後說「再讓我爽最後一次,乖乖躺好」,還強吻其胸部等。小芬先假裝配合,後趁著阿宏出門買保險套時向朋友求助,並報警處理。案件判決結果出爐,由於雙方調解賠償完畢,阿宏最終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2年,需提供16小時義務勞務。
林姓女子與劉姓男子分手前再發生性行為,造成林女懷孕,她4個月後要求劉男負責,帶親友到劉男工作的超商堵人,遇到劉男母親也在超商等兒子下班,雙方遇見後起衝突,林女控告劉母罵她「智障白痴」,但劉母強調,兒子與林女分手多時,她是要求林女自己想辦法處理「身上的東西」,高雄地院法官勘驗錄音檔後,認定劉母沒有公然侮辱之意,判劉母無罪。
41歲的阮經天,事業交出亮眼成績單,情史精彩程度也讓人不容忽略,被拍過的緋聞女星不少,跟許瑋甯8年情更是驚天動地。這位昔日浪子,近年作風應對更趨成熟,也被爆動結婚生子的念頭。
高雄1名陳姓富少與女友分手後,趁著女友回到兩人住處整理行李時,脅迫對方得償還17萬元,不給就要散布私密影片,甚至還持美工刀,錄下她全裸、手拿本票念名字的畫面,又趁機性侵得逞。一審重判13年。陳男不服上訴,二審仍維持原判4年,可上訴。
一名孫姓醫美業務員假冒台大醫師,與有夫之婦交往詐騙40多萬元,女方想結束關係,孫竟以揭發婚外情要脅再發生18次性關係,遭起訴。台北地院依2個詐欺罪判各有期徒刑4月、依18個強制性交罪判各有期徒刑3年8月。可上訴。
因女友拒絕「打分手砲」,全姓男子竟拿刀割斷廖姓女友的氣管動脈致死,被依殺人等罪判刑21年確定,但全提起再審,且辯稱自己犯案前有吃威而鋼,導致精蟲溢腦、無法正常思考才犯案,請求酌減刑度。台中高分院認為,全男對服藥等情況未提出證據,且心理鑑定認定他是情緒不佳犯案,裁定駁回。
因為女友拒絕「打分手砲」,全姓男子竟拿刀割斷廖姓女友的氣管動脈致死,被依殺人等罪判刑21年確定,但全提起再審,且辯稱自己犯案前有吃威而鋼,導致精蟲溢腦、無法正常思考才犯案,請求酌減刑度。台中高分院認為,全男對服藥等情況未提出證據,且心理鑑定認定他是情緒不佳犯案,裁定駁回。
女子小萱(化名)與王姓男大生交往時,曾傳自拍上半身裸照給王男欣賞,不料,2人因故分手後,2023年8月某晚,雙方用通訊軟體對談時,小萱質問是否已刪除,並說:「你散播我的肖像權那就走法律途徑」、「分手不好好分」、「不要散播就對了」,王男卻嗆:「就分手砲」。小萱不願屈從憤而報警提告。
給自己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有男子在網上分享心情,他提到和交往2年的女友分手,但原因竟是,女友向家人借錢還他,而條件就是「雙方分手」,可是,2人在分手前,女友不僅提出「分手砲」,甚至,想延續雙方的關係,要他當「砲友」,他也為此感到困擾不已;對此,網友則表示「她這行為代表她還滿在意你的啊!看你吧」、「怎麼感覺一點都沒有走不出來的感覺」。
胡女與羅女原為十年好同事,豈料胡女先生林男竟私下示好羅女,雙方勾搭上之後還互傳裸照、私密影片,東窗事發後胡女怒告羅女,求償80萬元,羅女認為都是林男先勾引她,應該負8成責任,且自己早想了斷關係,都是林男糾纏不放手,新竹地院法官最後判羅女賠償15萬。
一名男子和女友分手前打分手砲,事後非常後悔,大罵自己是渣男,性健康管理師童嵩珍表示,打分手砲之前應問自己是否真的很想做、釐清做愛的目的、是否會影響自我等,強調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從事科技業的顏姓男子不滿女友和他分手,竟恐嚇要將不雅影片PO上網路,脅迫對方與他發生性行為,後來又再恐嚇性侵影片有「備份」要求她2周後再做一次,她報警提告,最高法院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判處有期徒刑4年4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