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延長境管的搜尋結果,共11筆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國民法官法庭將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分別判處無期徒刑、18年,二審審理中,涉案的兒盟前陳姓女社工被台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日前開庭時,陳女不認罪,法官認為,陳女有逃亡之虞,裁定9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胡亦嘉遭控於2020年辦理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時,藉「左手賣右手」自肥,不法獲利6600多萬元,台北地院日前開庭,胡亦嘉步出法庭表示,希望解除限制出境等限制,因為「大家都知道我不可能逃亡」,但法官審理後,裁定胡亦嘉7月2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英商赫德森公司亞洲區副總裁梁國強、台灣辦事處代表人梁永堅違法吸金逾26億元,一二審均重判逾10年,目前進入更一審程序。2人從2020年9月起即被限制出境、出海至今,但因在香港的父母都已高齡90多歲,請求法院停止限境以便探親。不過合議庭仍認定2人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限境8個月。
涉吸金案遭判刑的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驚傳失聯,家屬11日報案請求高市警協尋,警方確認徐將手機留在家中並與家人失聯,目前正協助家屬協尋中,徐少東因非法吸金22億元,去年2審遭判12年徒刑,罰金1億元,全案仍可上訴,而徐還另涉及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遭起訴,經法院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500萬元遭起訴,因限制出境出海境管處分將屆滿,桃園地方法院17日開庭訊問,鄭文燦和其辯護人都說沒有意見。檢方則批,鄭文燦所犯是本刑7年以上重罪,加上他是前桃園市長,有豐富人脈、資源,若滯留海外自有不歸之虞,希望延長限制住居、出境和出海。
名嘴朱學恒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一審痛批朱毫無悔悟,並欠缺性別平權意識,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朱學恒改口坦承犯行,但法官認為他有入監服刑之可能性及滯留境外不歸之高度可能,裁定10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改制前的台北縣三峽鎮前鎮長陳佳烜在2008年遭起訴,辦理鎮公所旅遊採購案時圖利旅行社,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依54個圖利罪將他判刑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審理中,本案爭訟逾15年,更二審認定有必要性,裁定從7月29日對他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控掏空公司36億元等罪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2021年讓他以8000萬元現金、2000萬元人保,共1億元交保,但須每天到派出所報到,他提聲請希望解除限制處分,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他有逃亡之虞,裁定7月17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仍須每天到派出所報到。可抗告。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他在擔任「街口投信」代理董事長期間,辦理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指數股票型基金)時,未公平配售給投資人,不法獲利6600多萬元,他因此遭境管至今,台北地院日前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立委陳超明一審被重判7年8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他委由律師表示,今年初以最高票當選苗栗縣選區之立法委員,自當勤勉問政以答謝鄉親支持,實無畏罪逃亡海外之可能,且歷次審判均遵期到庭,沒有延長境管的必要,但高院認定仍有必要性,裁定從4月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前士林地檢署林姓書記官被控在士檢等地裝設針孔,3年偷拍82次,有21名女同事及女性受害,士林地院去年12月辯論終結,全案定2月21日宣判,由於林男的境管期限將到期,雖然林男認罪,供稱沒錢出國,不可能逃亡,但法官認為他犯罪嫌疑重大,犯罪次數及被害人眾多,可預見刑責非輕,有規避刑事執行的高度誘因,認有逃亡之虞,裁定林男自1月19日起延長境管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