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性交影片的搜尋結果,共27筆
汽車技師吳男兼職攝影師,自2016年透過免費拍寫真集等方式性侵少女,雲林地檢署去年11月獲報,查扣吳男電腦硬碟,發現436個資料夾內有性交影片,其中有29名未成年少女,12歲的幼女也不放過,連檢察官都大罵「非常惡劣」,全案日前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向法院求處25年重刑。
台北19歲少年阿倫(化名),2021年透過網路與未滿14歲的女孩小甄(化名)交往,並當著小甄兩名閨蜜的面,與其進行激烈的肉體交流,兩名閨蜜目睹全程並拍下分享給同學,小甄得知後氣炸,對阿倫及兩名閨蜜提告。阿倫因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獲判3年6月徒刑,後又因在兩名閨蜜的案件中作偽證,獲判刑4月,他不服上訴遭到駁回。
婦人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結婚並育有2名孩子,不料,婚後7年阿國卻態度冷淡,小萱原以為是工作壓力所致,卻在阿國手機看到他與女同事歡歡(化名)的煽情對話,並有大量性交影片,這才知道2人偷腥,還簽訂「終生可能性契約」、「分手復合條款」。不滿歡歡所為,小萱憤而求償120萬元。
職業軍人阿國發現妻子小萱與男子阿華過從甚密(均化名),小萱在2022年9月謊稱帶小孩過於勞累,需要獨自旅行數日,竟與阿華一同出遊墾丁,還拍攝擁抱、親吻照,小萱因婚外情被察覺,因而向阿華提出分手,阿華就將曾墮胎一事告知阿國,並傳他與小萱的性愛影像給阿國。阿國不滿阿華所為,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在2022年底結婚,不料,婚後1年多阿國卻發現,小萱在Instagram與男子阿華(化名)互傳親暱示愛及煽情訊息,阿國還傳下體自慰照及性交影片給小萱,2人還出遊、過夜,並且多次發生性行為。阿國因此身心遭受極大打擊與痛苦,憤而提告阿華求償100萬元。
沈姓男子假冒知名醫院的醫生,誘騙輕度智能障礙的女學生並與她交往,沈男性侵她多次並拍下裸照及性愛影片恐嚇,最高法院斥責沈男行止不當至極,且犯後避重就輕,依加重強制性交等8罪將他判囚11年6月定讞。
台中市24歲經營鹹酥雞攤的陳姓男子,經由手機遊戲上認識1名國中少女,2度性侵且拍影片,且傳訊威脅少女「我可以去妳學校找妳」、「找到妳就把妳抓回家鎖起來」,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陳坦承犯行,卻又主張自己罹患憂鬱症應給予他減刑,台中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罪判處7年10月徒刑,可上訴。
一名鍾姓男子用假名在Line群組上,以每月1萬元代價,與妙齡女小美約定一個月一萬元,由男方只是拍攝裸照供欣賞,但卻用要散布裸照為由逼女方前往摩鐵嘿咻並拍攝性愛片,事後又拿性愛片恐嚇小美,但小美擔憂遭外流,嚇得報警,但法官查出,小美與鍾男簽有「調教合約」,也親自更改合約內容,因此性侵不成立,但恐嚇罪成立,合併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
許男、張男與告訴人陳男是高職同學關係,幾名同學在臉書自組群組,因眾人關係要好,陳男私下傳性愛影片給許男觀賞,未料陳男與許男、張男發生爭執,許男竟在群組散播陳男性愛影片,又辱罵陳男是走狗、賤種、低能兒等語,遭檢察官以未經他人同意無故散布性影像及加重誹謗罪嫌等罪名起訴。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常出入一處民宅,因此前往察看,竟然意外目睹阿芳(化名)與阿德親吻,從而懷疑兩人有不正當關係,因此控告阿芳侵害其配偶權,最終獲判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女子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共用外送APP,不料,小萱卻發現阿國頻繁使用,並送貨到固定地點,當時懷孕的小萱,某日中午前往該處,卻驚見阿國與女子歡歡(化名)親吻。阿國坦承發生外遇,並發生多次性行為,小萱遭受此重大打擊,不得已做了人工引產,又得知被阿國傳染性病,憤而提告歡歡求償60萬元。
一名19歲男子,2021年年底在網路上結識12歲少女,2022年1月1日在少女家發生性關係,一旁還有2名15歲、13歲、同時也是少女的閨蜜在旁觀看,15歲閨蜜以手機錄影,分享給同學觀看,法院認定男子、少女合意性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一名人妻離婚後,帶著2個女兒再嫁。去年2月,她玩17歲大女兒手機時,竟發現大女兒的手機相簿內,赫然發現裡面竟然存有一段她與丈夫的性愛影片。人妻深感自己遭到背叛,逼女兒將影片傳給她,傳給丈夫的叔叔及叔母,希望能夠主持公道。但叔母卻拿著影片怒告人妻。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人妻也是受害人,並非故意散布,依供人觀覽少年性交影片罪,判她4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姜男在網路上認識已婚蕭女,2人多次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後因蕭女提出分手,姜男要求復合無果,要脅要將2人性交影片傳給蕭女的丈夫黃男,黃男在得知妻子發生婚外情後,罹患壓力反應合併憂鬱焦慮等症狀,提告姜男要求精神慰撫金80萬元,法院審酌後判賠40萬元。
高雄前鎮區一名7歲男童日前晚間在大樓中庭玩耍,遭同棟住戶李姓男子誘拐、拉到暗處「探險」,脅迫口交得逞,男童事後哭著跑回家向爸媽告狀,家長立刻報警求助。警方在李男家中電腦起出大量不明男性裸體性交影片,李男坦承自己有戀童癖、2年內已和10幾位國中小男學生發生關係。高雄地檢署認定李男惡性重大、有再犯可能,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高雄前鎮區一名7歲男童晚上在大樓中庭玩耍,遭同棟住戶李姓男子誘拐,拉到暗處「探險」、脅迫口交得逞,男童事後嚇得哭著跑回家向爸媽哭訴、報警求助。李男落網時,家中電腦遭起出大量不明男性裸體性交影片,更驚爆自己有戀童癖、2年內已和10幾位國中小男學生發生關係。高雄地檢署認定李男惡性重大、有再犯可能,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南投縣20歲陳姓大二生,與未滿14歲A女交往,進而發生性關係,並拍攝性愛過程收藏,甚至多次誘使A女拍攝裸體、自慰影像供其觀賞,法官認為陳男無視年幼A女性自主權發展未臻成熟,未能克制自身慾望與A女性交並未經同意拍攝性交影片,考量已給付賠償對方家長30萬元,以違反本人意願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等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一名妙齡女子小美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吳姓網友,雙方發展出感情,小美還自願獻出初夜,未料遭拍下性愛照片。竟遭到吳男陸續借款一年不還,並表明不再借錢。但吳男卻拿出裸照威脅要寄給她家人,逼著小美共匯132次,總計75餘萬給他,最後在需索無度下崩潰報警提告。法官判吳男2年2月,並需賠償105萬200元。
士林地檢署偵辦「創意私房」、「觸感論壇」偷拍案,全案擴大偵辦中。台北地院日前對11名被告判刑,其中陳宗駿販賣未成年性影像給論壇,重判17年,而他也獲利238萬9883元。
桃園一名陳姓女子日前發現,溫姓丈夫與劉女用LINE互傳曖昧對話,雙方夫妻便約見面簽立切結書,約定為維護雙方家庭和諧,溫男與劉女今後不得有往來,若有違反可各向他們求償500萬元。不料,劉女仍與溫男發生2次性行為,還拍攝性交影片留念,陳女憤而對劉女提告求償違約金及撫慰金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