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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新成立的棒球聯賽,中國棒球城市聯賽CPB(Chinese Professional Baseball)預計明年初開打,網路瘋傳參賽隊伍名稱與隊徽,其中一隊名為「上海兄弟」且隊徽激似中華職棒中信兄弟,引發兄弟球迷激烈抗議。對此,亞洲棒球總會發出聲明,強調參賽隊伍並無「上海兄弟」且該訊息並非由主辦單位所發出,不應採信。
台北中山區街頭,一名男子阿振(化名)在身前掛著「面相、合婚各 1000 元、手相 500 元、點燈諮詢 1000 元」的告示牌,以招攬客人算命,卻遭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為由開出 1500 元罰單。阿振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沒有擺攤、沒有桌椅,只是把牌子掛胸前」。法院審理後卻給了不同的見解,判決撤銷原處分。
高速公路上「看一下手機時間」算不算違規?一名小貨車司機阿良(化名)在國道 3 號上被警方拍到,以手持方式看手機遭開罰 3000 元。他不服申訴,強調只是瞄了一眼時間,沒有講電話、沒有滑手機,「難道按冷氣、調音響也算嗎?」但法院審理後,仍認定行為已屬「有礙駕駛安全」,判決維持原處分。
台北市一名林姓計程車運將,今年4月間行經松山區一處路口時,遭警方認定「闖紅燈」當場舉發,事後被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開罰27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林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自己當時車速僅10公里,「沒有闖紅燈的需要」,且員警未提供影片佐證。然而,台北地院審理後,勘驗路口監視器畫面打臉其說法,認定違規屬實,判決林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妻小柔(化名)發現丈夫小志(化名)行為異常,經常不回家,她與兒子前往丈夫位於桃園市蘆竹區的租屋處查看,竟在屋內發現大量女性內衣、內褲及化妝品等私人物品,當場抓姦。兒子在車上詢問父親「是不是跟車行女老闆住?」小志直接回「對」。小柔因此對疑似小三的車行老闆娘小雪(化名)提告求償60萬元。桃園地院審結,認定小雪侵害配偶權屬實,判她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一場母子爭產官司揭開家庭信任裂痕。年逾八旬的婦人小青(化名)指控長子阿成(化名)趁信任之便,將她出資購買、登記在她名下的土地據為己有,甚至委託他人寄信要求她搬離。法官審理後認為,「確有借名登記關係」,判決阿成將土地應歸還母親小青。
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研習所一名實習律師阿宏(化名)疑心情不好,向女同學阿玲(化名)討抱抱,卻在過程中強吻對方,遭控訴性騷擾。儘管他在審理中否認犯行,但法院不採信其說法,最終依性騷擾罪判他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案發後,阿宏已離開法律界,轉行投入餐飲業。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7月26日罷免案投票時,涉嫌兩度亮票給媒體拍攝,台北地檢署6日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趙少康。檢方批評趙身為知名人物,言行動見觀瞻,曾多次參與重要公職人員選舉,甚至親自擔任副總統候選人,對不得亮票規定應知之甚詳,竟仍在罷免投票時亮票,事後又飾詞推託,辯稱非故意,企圖輕描淡寫一語帶過,態度顯不足取,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一名人妻娜娜(化名)與丈夫結婚18年,原本婚姻看似穩定,未料去年竟有陌生女子爆料「下班都去A7找人約砲」、「與黑人朋友玩3P」等驚人訊息,還附上「我解鎖外籍」、「來自象牙海岸」等不雅對話與裸照,丈夫震驚不已,崩潰向娜娜求償30萬元。而娜娜卻辯稱遭詐騙集團陷害,但法官認為相關證據足以認定其行為侵害配偶權,判她須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前副主委林碧霞,因跟騷又打踹已婚女祕書,被新北地院判處5月徒刑,緩刑2年。林碧霞竟因此挾怨報復,向新北地檢署檢舉女祕書浮報8天病假,被新北地院依誣告罪判1年徒刑。
原住民族委員會前副主委林碧霞,因跟騷又打踹已婚同性祕書被定執行5月徒刑,緩刑2年確定。林碧霞竟因此挟怨報復,向新北地檢署檢舉秘書浮報8日病假,被新北地方法院依誣告罪重判1年徒刑。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現為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前總隊長李健育,涉嫌利用辦公時間及外縣市出差等機會,藉權勢性侵4名女職員遭收押,中檢依強制性交等10罪起訴,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如今判決出爐,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猥褻罪、強制性交罪,合計判處李健育5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高雄一名人妻小雪(化名)無意間發現擔任機師的丈夫阿強(化名)行為異常,心生懷疑,於是在自家名下的汽車內放置錄音筆,果然錄到丈夫與一名叫做小婷(化名)的女子多次進行「電話性愛」,內容包括模擬親吻聲、露骨言語及多次說出「Love you」等鹹濕對話,甚至連男方的母親在車上都當面直言「你有外遇」。小雪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強確實侵害配偶權,判他應賠償25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一名女子阿芳(化名)與前夫小強(化名)離婚後,因懷疑前夫與女子小美(化名)有染,竟私下竊取前夫的外接硬碟,複製小美的私密照及兩人親密合影,作為對小美提告求償的「證據」。小強發現後氣炸,認為隱私遭嚴重侵犯,對前妻提告並求償百萬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芳行為已構成侵權,判處她應賠償小強5萬元。可上訴。
買新房惡夢!台中某建設在烏日區興建的一處新建案,遭彭姓、梁姓兩位女住戶控訴,花費四百多萬買下的新房,交屋不到一年就變成「水簾洞」,陽台、浴室多處嚴重漏水、滲水。住戶要求建商徹底根治,建商卻僅願「打防水針」敷衍了事,雙方協商破局對簿公堂。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建商交付有瑕疵的房屋,須負起全部責任,判決建設公司應分別賠償彭、梁2人53萬800元與58萬400元。全案可上訴。
台中市一名李姓女子,2019年6月與劉姓男子步入婚姻,育有2名子女,原本家庭和樂,未料婚後感情生變。李女某日發現丈夫手機中竟留有與范姓女子的親密合照,震驚不已。范女事後否認介入婚姻,辯稱「只是想讓李更重視婚姻關係」,中院審酌後不採信范女說法,判范女賠償30萬元,可上訴。
一場母子爭產官司揭開家庭信任裂痕。年逾八旬的婦人小青(化名)指控長子阿成(化名)趁信任之便,將她出資購買、登記在她名下的土地據為己有,甚至委託他人寄信要求她搬離。法官審理後認為,「確有借名登記關係」,判決阿成將土地應歸還母親小青。
買新房惡夢!台中某建設在烏日區興建的一處新建案,遭彭姓、梁姓兩位女住戶控訴,花費四百多萬買下的新房,交屋不到一年就變成「水簾洞」,陽台、浴室多處嚴重漏水、滲水。住戶要求建商徹底根治,建商卻僅願「打防水針」敷衍了事,雙方協商破局對簿公堂。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建商交付有瑕疵的房屋,須負起全部責任,判決建設公司應分別賠償彭、梁2人53萬800元與58萬400元。全案可上訴。
高雄一名林姓女子騎機車與汽車發生擦撞,她自認是對方未打方向燈突然右切導致,短暫停留詢問未獲回應後便自行離開。沒想到此舉卻讓她吃上「肇事逃逸」的罰單,不僅被罰3000元,還得被吊扣駕照3個月。林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結果遭法官打臉,認定她「明知碰撞卻閃人」就是違規,判她敗訴,全案可上訴。
母女情深卻因一棟房翻臉成仇一名母親小萱(化名)多年前為了信任與親情,將自家土地與房屋過戶給女兒歡歡(化名),原以為能換得一生依靠,不料,母女後來因家務、金錢問題鬧翻,小萱憤而提告,指控當初移轉登記只是「方便過戶」的權宜之計,並非真正贈與或買賣,憤而提告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