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郭文俐的搜尋結果,共09筆
法務部28日公布檢察官人事調整案,包括調升二審檢察官、一審主任檢察官及地區輪調共有125人,其中偵辦京華城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調升台灣高檢署檢察官、檢察官林俊言調升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唐仲慶調升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125人將於8月28日向新職機關報到。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11)日審議通過23位二審檢察官名單,包括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陳淑雲、偵辦京華城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新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江祐丞、中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宏昌23人。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9位票選檢審委員,3日下午舉行檢審會之會前會,針對通案調動(二審檢察官)(俗稱三專生)名單進行討論,聯合推薦調行政執行署辦事檢察官黃惠玲、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陳淑雲、偵辦京華城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新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江祐丞35人,將於明(4)日檢審會進行審議。
台南地檢署借提施用毒品的陳姓女受刑人強制戒治,卻因多關了26天,讓陳女獲刑事補償7.8萬元。事後,台南高分院以有5天是檢察官郭文俐的重大過失,提告求償1萬2000元,一審敗訴後,指原判決違背法令因此提出上訴,引發基層法官譁然,在「法官論壇」痛批,掀起一場司法圈內戰。但台南高分院強調,此舉具有重要公益目的。
施用毒品的陳姓女受刑人被台南地檢署借提強制戒治26天,卻因沒有計入刑期獲刑事補償7.8萬元。但因台南高分院認為,有5天係因檢察官郭文俐有重大過失,提告求償1萬2000元,引發「司法圈內戰」。台南高分院指出,該案不僅是依該院刑事補償求償委員會決議提起求償訴訟,也基於課責原則及讓社會大眾了解補償機關確有認真依法辦理求償事宜,並非敷衍了事、官官相護,具有重要公益目的。
台南地院日前對施用毒品的一名陳姓女受刑人裁定強制戒治,不料遭台南高分院撤銷,而台南地檢署未將陳女前案的刑期計入,等於將她多關了26天,台南高分院為此決定補償陳女78000元,卻又認定這26天中有5天是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的「重大過失」,不該由國家支付補償金,因此代位求償、要求郭文俐賠償國庫12000元,引發一場「司法圈內戰」。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郭文俐被控在2021年借提陳姓女受刑人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時,因作業疏失,導致陳女有5天強制戒治沒計入刑期,最後獲刑事補償7.8萬元。台南高分院以郭檢有重大過失,提告求償1萬2000元;但台南地院簡易庭卻認為,郭只有「監督書記官不周」的抽象過失,駁回請求。對此,高分院13日提上訴。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郭文俐2021年借提陳姓女受刑人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時,因作業疏失,導致陳女有5天的強制戒治沒有計入刑期,最後獲刑事補償7.8萬元。台南高分院刑事補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會認為郭檢有重大過失,提告求償1萬2000元。不過,台南地方法院簡易庭認為,郭只有「監督書記官不周」的抽象過失,駁回求償請求;對此,台南高分院13日不服具狀上訴。此案將由台南地院審理。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於112年11月28日上午假臺南市東東宴會式場華平囍嫁館舉辦「112年調解業務講習暨表揚大會」,今日內政部民政司長呂清源、臺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臺南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張哲豪均親自出席表揚活動,對於調解人員長期奉獻與努力,表示肯定與感謝。大會中由市長黃偉哲親自頒獎予本市各區績效優良的調解人員,以表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