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自住家用房屋的搜寻结果,共05笔
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新制(俗称囤房税2.0)于113年7月起施行,对房屋所有人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进行「全国归户」,除特定房屋适用较低税率外,针对持有多户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调高其法定税率为2%至4.8%(原为1.5%至3.6%),按全国持有户数订定差别税率并採「全数累进」课徵。
新北市配合中央房屋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通过,参照财政部今年4月1日公告基准拟具《新北市房屋税徵收率自治条例》草案,26日经市政会议审议通过,提送新北市议会审议。财政局指出,若修正通过,明年将有约59.4万户受惠,另13.9万房产大户赋税将增加,预估将增加赋税共4亿余元。
113年度房屋税将于5月1日开徵,新竹市税务局统计,今年自住家用房屋达16万5555户,占开徵户数近8成,较去年增加3463户,成长2.14%,统计近5年房屋税开徵情形,109年至113年自住用房屋增加1万2191户,因竹市是科技城,吸引年轻人移居竹市就业,购屋多自住需求。
113年度房屋税将于5月1日开徵,新竹市税务局统计,今年自住家用房屋达16万5555户,占开徵户数近8成,较去年增加3463户,成长2.14%,统计近5年房屋税开徵情形,109年至113年自住用房屋增加1万2191户,因竹市是科技城,吸引年轻人移居竹市就业,购屋多自住需求。
立法院三读通过「囤房税2.0」,将非自住家用房屋的税率大幅拉高,从原本县市归户改为全国总归户。公股银评估,近几年早转向锁定优质客户、自住首购客群,因此相关税制改变将不影响现有房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