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今拟通过《货物税条例》修正草案,针对外界关注老旧汽、机车减徵货物税部分,修法后,确定再延长5年,至2026年1月7日,以鼓励报废或出口中古汽、机车并换购新车。值得注意的是,与过去不同的是,新制汽车汰旧认定年限拉长,由6年提升至10年,机车则维持4年不变。
汽机车汰旧换新减徵货物税今到期。政院表示,这次修法将报废或出口的中古汽车出厂年限由原先的6年以上调整为10年以上,以利10年以内的车辆流通于中古车市;并将报废或出口符合规定的中古汽、机车及换购新车,减徵退还新车货物税的适用期间延长5年,至2026年1月7日止。
政院指出,考量机车为一般民眾主要代步工具,为加强鼓励机车汰旧换新,自2021年1月8日起删除报废或出口中古机车应「登记满1年」的限制,并放宽报废或出口中古机车的车籍登记与新购机车的新领牌照登记,不以同一人为限。政院汰旧换新减徵货物税的汽车为10年以上老车,可减徵货物税5万元、机车则为4年以上车龄,可减徵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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