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运具正夯,却也衍生许多管理乱象,新北市政会议17日通过《新北市共享运具经营业管理办法》,要求业者提营运管理与保险计画,并缴交保证金、权利金,更规定每个街廓每家业者仅能投放2辆车,同一车格不能停超过72小时,违规最重可取消营运许可。
市府交通局综合规画科长吴政谚表示,目前iRent、WeMo、GoShare及MOOVO等4家业者陆续在新北市投车。
吴政谚说,新北境内共享汽车和共享电动辅助自行车周转率每辆车平均1天租借2到3次,共享机车则为每车每日2.5次到4.1次,使用情形持续增多。
吴政谚指出,业者是利用公共车格营运,势必会影响民眾停车权益,为免大量共享运具占用路边机车停车位、影响市民停车权益,如县民大道到中山路间街廓,双侧车格投放共享机车总和不得超过2辆,汽车则不受限制;另所有种类共享运具都不得在同一格位停放超过72小时。
吴政谚说,若擅自扩展营运范围、任意投车,市府将通知限期业者改善,未改善或违规情节重大者,将废止其营运许可,且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交通局长锺鸣时强调,所有共享运具都要纳入管理,每辆车都要有GPS追踪,更明文规定业者需提送保险计画,包含产品责任险、驾驶人伤害险及第三人责任险等,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交通局也将不定期派员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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