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关国务机要费除罪化的《会计法》第99-1条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15)日排案审查,国民党团昨批评绿营是在为前总统陈水扁脱罪。提案修法的民进党立委蔡易余则表示,特别费与国务机要费性质一致,既然特别费已经除罪化,有必要修法让法规一致化,并非替陈水扁除罪化。
国民党团昨炮轰,绿委蔡易余提案修法将溯及既往,明显是在为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除罪化,蓝委开呛蔡英文总统,有种就直接大赦,这才是正道。
蔡易余等16人提案指出,有鑑于国务机要费由来可追溯至民国40、50年代,当时分为「机要费」与「特别费」二笔,60年代则合併称为「国务机要费」,显见「机要费」与「特别费」的性质相同。2011年时,为避免修法困难,故刻意排除国务机要费,然却造成诸多不公,甚而波及奉上级命令办理的承办人员。
面对国民党质疑修法是帮陈水扁脱罪,蔡易余表示,当初修法时,国民党把特别费除罪化,主要原因是前总统马英九被起诉,连前副总统吕秀莲也在内,显然是横跨蓝绿的歷史共业,但国民党当时为修理陈水扁,刻意排除国务机要费修法,仅通过特别费除罪化。
蔡易余说,法规不该因人设事,应该要一视同仁,修法并非为陈水扁除罪,而且扁的国务机要费案在更一审是判决无罪,最高法院发回,预测未来无罪机会很大,既然法制上国务机要费与特别费有同质性,理应把法规一致性,不该留着羞辱人。
据转述,柯建铭昨在民进党中常会报告指出,国民党团曾说要处理国务机要费,现在又反悔,柯认为,国务机要费跟特别费一样都是属于歷史共业,都应该予以处理,也是民进党该处理的时候,民进党团不会因为国民党团呛声就不处理,希望财政委员会能够顺利审查。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