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黄姓男法官助理,9日在小南门捷运站跟踪同法院的黄姓女书记官,趁机偷拍裙底,遭警方当场逮捕,黄男12日在北院召开考绩会前递辞呈,获准辞职,考绩会认定他的不法行为,伤害司法机关形象,仍决议将他记1大过惩处。
黄男送办后,获检察官谕知6万元交保,隔天他就向北院人事室递出辞呈,并办理退薪等人事手续,台北地院院长黄国忠昨天上午批准他的辞呈。虽然黄男已离职,但他因遭惩处,未来将影响担任公务员的人事考评,且后续的刑事官司,仍须配合检察官侦办,要负起应有的刑事责任。
42岁的黄姓女书记官表示,本月5日同事提醒,她被一名男子尾随,要她搭捷运时小心,隔天她果然看见有人朝她走过来并尾随,报警处理后,经调阅监视器画面,才发现自己被人跟踪4天。
便衣警察9日陪同女书记官搭捷运,并在小南门捷运站埋伏等候,警方发现黄男用手机偷拍女书记官,当场将他逮捕,女书记官提告后,检察官依妨害秘密罪侦办,讯后让黄6万元交保。
遭偷拍的女书记官案发后受访,表示自己被跟踪偷拍4天,「这人不能不抓他」,后来得知是自己法院同事犯案,觉得「非常可恶」,显示对方知道她是谁才下手。
这起司法丑闻也让北院行政首长震怒,考绩会委员昨天中午开会后认为,近年相关法院人员涉偷拍事件的行政惩处,都是记1小过处分,但考量黄男伤害机关形象,以及他涉及不法的态样、情形等,决议从重将他记大过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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