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9天以来,大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连发28道文件,全力推进煤炭产能释放,继前期以行政干预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水准下,5500大卡动力煤坑口价已降低至1200元(人民币,下同)╱吨以下后,大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官方帐号28日发布消息,指27日发改委召开动力煤限价会议,已进一步明确限价细节,按会议意见,折算后港口动力煤限价800元╱吨。同时专题研究,如何界定煤炭企业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判断标准。
发改委表示,价格司27日连续会议邀经济、法律专家,及部分煤炭、电力行业协会和企业,专题研究如何界定煤炭企业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判断标准,集中讨论促进煤炭行业与下游电力等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应保持的合理价格区间和利润率水准。
大陆《期货日报》报导,截至27日晚间11点收盘,动力煤期货主力合约已自10月19日的最高价1982元╱吨,跌至1033.8元╱吨,跌幅高达48%,几近腰斩。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动力煤限价细节。
干预范围包括动力煤坑口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干预方式是对动力煤坑口价格实行「基准价+浮动幅度」的限价,动力煤终端销售价格干预方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自主确定。
具体的限价标准是动力煤坑口价格由发改委统一制定基准价,为每吨440元含税,最高上涨幅度为20%,即每吨528元。煤炭生产企业可以以基准价为基础,在允许浮动范围内确定具体坑口价格。
报导指出,不过,当前大陆各地要求煤炭生产企业按5500大卡动力煤坑口价格不高于1200元╱吨执行。市场人士解释,坑口限价每吨1200元,是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的意见,已经执行。坑口限价每吨528元是价格司的意见,但需上报国务院同意后才能执行。两者的法律效力不一样。运行局类似于倡议,属企业自愿;价格司类似于法规,必须执行。按照价格司的意见,动力煤到港口的价格约为每吨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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