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表示,目前正在内部讨论,若确定要更名,将修改「证券投资信托事业募集证券投资信托基金公开说明书应行记载准则」及相关函令,最快可能11月底前宣布。

一旦更名,届时高收益债券基金名称将逐步走入歷史,但初期一年内会双名称并列,避免投资人一时查询不到自己的投资。

由于财委会立委批评多时,认为高收益债基金名称有误导投资人,误信投资可高收益、无风险,立委亦质疑高收益债基金风险怎么可能比台股基金低,在风险报酬等级上,全球或区域型、已开发国家高收益债基金列在RR3级,但台股基金则被放在RR4,认为风险分类亦不准确。

因此投信公会此次也会微调风险报酬等级的内容,金管会则要求要扩大揭露风险,除现行代表价格波动风险的RR1~RR5,另外考虑增加揭露基金的国家风险、信用风险及匯率风险等。

金管会表示,高收益债券只是一般泛称,并不是真正的法律用语,且高收益债本来就是非投资等级债,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多年来这个名称的确一直被外界指评指误导投资人,所以金管会一直强化高收债基金的风险揭露,这次若业者都同意更名,金管会也会给缓衝期。

投信业者指出,国人曾疯买境外高收益债基金,2014年规模曾一度破新台币1.2兆元,近年因表现不佳,到今年9月约剩新台币8,092亿元,规模不如以往,加上每年被批评、攻击,金管会也不断要求增加揭露或宣传,在揭露讯息及警语上原本就有非投资等级债券的字眼,不如一劳永逸,直接改名非投资等级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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