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指出,10月底,在台湾各界发动公投开讲时,FATF(国际防制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织)针对虚拟资产监管指南,公布新修正版本。对虚拟通货,乃至其交易、保管、营运,有长远的影响,但台湾政府并没有任何回应,「可惜了」。
陈冲在其文章中指出,台湾对虚拟通货,也就是加密货币,未赋予正式的法律地位,业务主管机关也不清楚。2021年4月7日,号称为配合国际,行政院完成依洗钱防制法第五条第四项的指定,一口气将妾身不明的商品,拉拔到行政院层级,但只限于洗钱防制方面,至于积极的辅导,则未着墨。
早在2019年6月,FATF就发布规定,针对VA(虚拟资产)以及VASP(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即实务上常见的虚拟币交易所、营运商、保管商等,要求各会员国以风险为基础,从防制洗钱及反恐的观点,进行监管。
陈冲指出,对FATF 2019年的指引,我们并非视而不见。行政院早于2018年11月依洗钱防制法指定金管会为虚拟币交易平台的主管机关,但金管会一直认为其只是负责洗钱防制,并不主管交易平台业务。陈冲明白指出金管会深谙市场实务,了解金融本质,其认定完全正确,但应是寡不敌眾,无法说服对市场欠缺了解的行政院,可怜的是无辜的平台业者,既要遵守洗钱防恐的法规,又不知业务操作能否取得合法的地位,「真是进退维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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