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黄姓夫妇经营兴中华、兴联发贸易公司,专门贩售火锅汤底的中药、加工香料等,但夫妇竟联手旗下员工将过期2至4年的火锅底料、花椒油等6项产品重新印制有效期限,再卖给数十间不知情火锅店及烧烤店,不法获利154万余元;检警查获后夫妇坦承犯行,并配合销毁逾期品,检方依食安法等罪予以缓起诉处分,但须缴320万元处分金。

检方指出,48岁黄姓男子与40岁林姓妻子开设的2间贸易公司均位于高雄三民区,公司主要以贩售食品、中药、香料加工品为业,并分别以2万6000元至2万9000元薪资聘请许男、李男担任公司行政助理,负责缮打进出货单及印制新标籤日期工作。

疑似公司的库存太多,无法如期销售完毕,黄姓夫妇竟于2017年至2021年间指示许男、李男将过期的金枣八仙果、纯菜油火锅底料、十三香、花椒油、来一坨火锅底料、红薯粉丝等6项食品,重新更改包装并窜改制造日期、有效期限,并陆续贩售给数十间不知情的火锅店、烧烤店等下游业者。

检警获报后,会同食药署及卫生局等单位到黄男及林女开设的公司搜索,当场查扣共2万3575公斤的过期原料,初估4年下来,夫妇二人透过贩卖过期商品共不法获利154万余元,检警立即依法将黄男、林女、许男及李男逮捕归案。

侦讯时,黄男、林女等4人均坦承犯行,并配合卫生单位将已出售的过期食品原料回收,连同库存过期商品一同销毁,检方考量4人犯后态度良好,且除黄男有酒驾前科,其余3人均无前科,因一时失虑触法,因此依食安法等罪处分缓起诉2年,但黄男、林女等4人须向公库支付5万至200万元不等缓起诉处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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