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湾饮料同业公会(涵盖黑松、大西洋、光泉、太古可口可乐、金车、统一、味全、台酒等大型台企)调查资料显示,我国2021年茶类饮料生产量约为8亿公升,居各类饮料之首,较蔬果汁(1.6亿公升)、运动饮料(1.8亿公升)碳酸饮料(3亿公升)、包装水(5亿公升)更多。
部分厂商也注意到罐装茶饮热潮,纷纷自创茶类饮料品体系,设置中央工厂生产茶类饮料品,从茶叶泡煮到茶汤使用机具设备装填、装罐以完成生产供应。
但高雄国税局指出,依货物税条例第八条规定,只要是设立工厂或用机具产制清凉饮料品,包括制造装瓶固封、制造饮料原料或半成品再装入自动混合贩卖机制造销售等两种情况,皆属于货物税课税范围,除稀释天然果蔬汁课徵8%货物税以外,其他饮料品适用15%货物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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