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丽玲指出,此次证券期货业的资料共享是针对「非集团关系的金融机构」间的资料共享,举例来说,A券商的客户开户后想在B投顾免掉身分认证的程序开户,券商就可将其资料共享模式送到金管会审核,会按「模式」控管,不是按机构种类。

目前已有至少二、三家业者口头询问,还未有人申请,至于共享模式涉及营业模式设计,不方便揭露。核准时间多久就要看所提模式是否有清楚,设计有无符合要求,要做好客户资料保护。

金管会在2021年12月23日订定「金融机构间资料共享指引」并即实施,明确揭示金融机构跨机构间资料共享机制,在资讯安全的原则下促进客户资料的合法、合理利用,提升客户交易的便利性,减少各机构因重复建置与维护客户资料所增加的营运成本,提升效率、发挥加乘效益。

考量证券期货业法规对客户资料订有应予保密、不得泄漏之规定,金管会1月20日发布令,明定证券期货业得办理资料共享及管理规范与申请程序。以利证券期货业有明确之依循与规范得办理金融机构间资料共享,合理运用客户资料及保障投资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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