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经10年、3任县长,坐落于金门林务所园区旁的「绿色休閒渡假园区BOT案」,因整体工程进度严重落后、未能依契约期限营运,县府2020年向承揽厂商「金门乐活假期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终止契约之要求,后续又经多次的协商、协调程序确认后,昨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要求承揽厂商拆除地上物、涂销地上权,并赔偿县府应有的损失。

金门县府为配合林务所园区转型、活化并整合观光资源,2013年与金门乐活假期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依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签订「金门县绿色休閒渡假园区兴建、营运及移转案」投资契约,契约期间达50年,原定2016年完工及营运,目标是藉由休閒渡假园区的设置,活化观光资源、增加就业人口,县府也能从租金、权利金获取收入,营造县府、厂商、民眾3赢愿景。

这项BOT案于2015年初进度还算正常,该公司也投入新台币4亿余的自有资金,但后续因工程进度落后、财务融资问题,导致原定应于2016年5月29日开始营运之日期跳票,迄今累计进度为25%,仅有钢骨结构竖立于林务所园区旁,且钢构已有锈蚀,周边围篱也有毁损等情形。

县府说明,此案自2015年起便再无工程进展,整个工区閒置多年,2020年7月县府依合约内容认定已达重大违约且未有改善情形,函文通知该公司终止契约,但该公司主张因两岸情势、旅游观光团人数剧减,不同意县府终止契约,双方便依照契约规定进行协商、协调委员会程序,因受新冠肺炎的影响,相关程序至近期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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