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立院党团日前在记者会中播放厂商具名检举影片,指称食药署内有人将职务上所知悉的资讯,提供给特定公关公司扮演掮客的角色,表示可帮忙让快筛剂EUA「送件顺利」,藉此来牟利。「快筛之乱」迄今虽一再发展出新的事件,但剧情结构似乎都趋于一致,亦即食药署藉疫情发挥了疑似「利益回馈」的功能,尤胜于为民眾的健康把关。
然而,食药署长吴秀梅面对同党立委林淑芬及国民党立委要求下台负责,却仅以「政风正在调查中」为由说「要回什么?」说明了吴秀梅虽是事务官首长,但却仗恃有执政党可以「靠势」,而表现出强硬的底气。
「快筛之乱」已是大眾可认定的事实,吴秀梅对主管业务频遭爆料可能存在弊案,却无意检讨与查明以昭公信,竟还摆出一副备受政治攻击的姿态。吴秀梅固然拥有药学专业,但权力的傲慢与捍卫政权的责任感,让她尽显并不适格担任事务官首长。
由于吴秀梅担任署长前并无公务机关的经歷,她应不知食药署在她上任前一年,曾主动发掘同仁为药厂担任「门神」的收贿贪瀆案件。2015年8月,食药署觉察陈姓稽查员作业违常,因案情涉及了数家民间药厂,这并非机关政风单位的行政调查权可查办,于是主动向廉政署告发。
该案后来由廉政署和地检署共同侦办,查获陈姓稽查员藉职务之便,收受贿款后将食药署机动性查厂的日期和项目等泄漏给各药厂,以掩盖他们制造劣药之事实;甚至于,该稽查员担任机动性查厂人员时还包庇放水,使药厂顺利取得PIC/S GMP评鑑或免遭依《药事法》裁罚等多项犯罪情事。
上案中的陈姓稽查员是「约聘人员」,吴秀梅曾表示审查大鑫快筛剂EUA的审查员中,也包括了依法仍属临时性职务的约聘人员。事实上,约聘人员和吴秀梅一样,任公职前皆无受过基础的公务法制教育训练,是否较容易被厂商或以掮客功能赚钱的公关公司收买,为其担任「门神」或「卧底」呢?这是已有前例事实为基础的合理怀疑。
「约聘雇人员」依其进用的法规皆属临时性工作,依法仅应协助或从事机关所欠缺的专门和技术性工作,行政院订定的《各机关职务代理应行注意事项》第9点规定:「各机关对与人民权利义务攸关之业务,应注意避免以约聘雇人员办理之。」即是这个道理。
因此,约聘人员固然可协助审查EUA,但决定权及责任仍应归于机关首长。现今快筛之乱涉嫌「内神通外鬼」的贪瀆弊案,吴秀梅面对要求下台负责的呼声,却只拿无权侦查厂商的政风正在调查来搪塞,愈加显示案情恐禁不起廉政署与司法的侦查。(作者为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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