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的调整有三大原则,分别是:「低于地板价的药品不调整」、「调整后低于地板价则以地板价为限」、「已向食品药物管理署通报并经评估确认短缺的药品也不调整」。黄育文解释,原先估计要调整品项有6,009项,但考量国内缺药,只要同分组(同成份、同含量、同剂型)的药品有缺药,就不会在这次药价调整名单内。

黄育文还说,调整药品会牵涉适应症部分,待2日精算公布,厂商若觉得调整后药价不敷成本,可于公告后2周内检具成本分析资料,申请重核价,未完成核定前暂不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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