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德代表谢志伟日前在脸书发表「国旗告白」,公然指称:「我们手上所举的你们的国旗,几十年没褪色而越来越鲜红,还有一个别的原因,因为我们一边举一边吐血」!

立法院外交委员会15日发函外交部,要求谢志伟近期返国向立法院做业务报告并备询。外交部长吴钊燮18日在立法院外委会以德国大选及防疫隔离为托辞,没有同意要谢志伟返国报告。吴钊燮甚至反问立委:「他拿着国旗心里想着台湾,这有什么错?」同时称讚谢志伟工作表现甚佳。

吴钊燮的发言分明是在包庇谢志伟,并且企图模糊焦点。因为谢志伟手里拿着的并不是中华民国的「国旗」;心里想的也并不是台湾;而且吴钊燮说谢志伟工作表现甚佳也有可议之处。

第一,谢志伟脸书原文是「我们」举着「你们」的国旗!这句话有「人」「我」之分。意思就是,这面国旗是「你们」的国旗,不是「我们」的国旗!

第二,谢志伟在脸书上贴出的照片,手中握着的是「台湾独立」布条。这才是谢志伟心中所想的。所以吴钊燮应该说「他拿着台独布条,心里想着台独」,而不是「他拿着国旗心里想着台湾」。

第三,吴钊燮指出,谢志伟在当地与政府、政党、国会议员沟通,「他的表现是超乎其他代表」。

如果谢志伟的工作表现是「超乎其他代表」,那么吴部长应该具体列举谢志伟有哪些工作绩效?是提升我国在德国的国际地位?还是改善我驻德国代表处的待遇,包括获得外交特权及礼遇?

如果谢志伟工作表现良好,为何去年我国捐赠德国一百万片医疗口罩,德国政府发言人在公开的记者会上却完全不提台湾,只以「感谢其他国家帮助」一句话带过?

谢志伟如此的工作表现如果堪称「超乎其他代表」,那么那些「其他的代表」是不是个个尸位素餐,应该集体撤换呢?

公务人员考绩法施行细则第 13 条第2款第2项规定,「违反纪律或言行不检,致损害公务人员声誉,或诬陷侮辱同事,有确实证据者」,记大过一次。

谢志伟引起公愤及轩然大波的言行,是否构成记大过的条件有待公论。而吴钊燮非但不将谢志伟的案件提交外交部考绩委员会审议,更阻挡谢志伟返国赴立法院接受公论。吴钊燮的行为是否适当,恐怕也应该接受公论。

(作者为退休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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