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陆军中校前年3月持变造警察证件,到新北市某按摩店恐吓越南籍女按摩师:「不跟我做爱,就不给妳开店」,随后性侵得逞。李男被起诉后也被记3大过撤职,他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刑事案件正由新北地院审理中,当未确定,为避免裁判歧异,裁定停审,可抗告 。
检方起诉指出,李男2017年间在马祖捡到林姓警员服务证不归还,反而将照片调包成自己的军装照,隔年3月他前往新北市某按摩店,一进包厢就佯称自己是警察,并亮出变造的服务证,恐吓按摩女和她发生性关系,女子担心事情闹大,只好听命替李男。
女子遭压制性侵得逞,起先隐忍不报案,直到女子因妨害风化案被调查,才向检察官吐露实情,新北地检署2018年间依侵占、偽造文书和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诉李男,军方同年11月29日召开日惩罚评议会,决议记大过3次,李男因此遭陆军司令部处分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及停役,李男诉愿遭驳回,再提行政诉讼。
北高行审理认为,李男是否涉犯性侵害及僭行公务员职权罪,为本案判断的先决构成要件事实,全案正由新北地院审理中,结果将牵涉惩罚令是否适法,为避免裁判歧异,遂裁定刑案确定后,再行审理本件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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