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吃到饱餐厅用餐,总觉得时间不够长吗?有民眾到新北市板桥一家吃到饱臭臭锅,因为想多吃2包乌龙麵超过用餐时间结果挨告,两方因为30元闹上法院。
《TVBS》报导,一名男子日前晚间9点26分时,到板桥一间吃到饱臭臭锅店,店家规定用餐限一小时,超时后想再吃白饭、冰淇淋必须加收30元,当天店家10点半把乌龙麵收走,引起客人不满,认为公告只有注明白饭、冰淇淋限时,其他餐点没限制,由于没吃到乌龙麵,因此要求店家退他30元,不退钱就不走,业者无奈,最后报警提告。
店家表示,由于有些附餐是之后陆续提供的,因此公告没写上去,但不代表没有限时,警方获报后到场调解无效,乾脆自掏腰包,但客人坚持要店家付给他,因此不愿离开,男子最后被强制带离。
业者认为客人是针对公告玩文字游戏,提告对方无故留滞他人住宅,不过一审法院认为,店内告示可能让消费者误会只有白饭、冰淇淋有时间限制,而且当天男子是为了处理消费纠纷,才留在店内并非无故留滞,因此判他无罪,业者则对判决结果感到讶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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