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弯吴姓男子2001年娶印尼老婆黄女,但结婚2年后,妻子在1个月内2度不告而别、离家出走,第一次报警协寻找到人,第2次黄女藉口下楼倒垃圾,再度人间蒸发,4年后警方才找到人,但黄女表明不愿回家,吴男「独守空闺」17年,终于决定诉请离婚,新北地院10月中旬裁准。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吴男和黄女2001年4月结婚,约半个月后一起从印尼来台湾登记结婚,之后住在位于新北市的家中。2003年6月黄女离家出走,吴男向中和警分局报案协寻,之后找到黄女。
吴男指出,妻子回家后态度冷淡,7月间假装要下楼倒垃圾,从此一去不回,他再度报案协寻,这次直到2007年才接到警方通知找到人,但黄女明白表示不想回家。吴男姊姊也作证指出,当时她去派出所,但黄女不跟她说话,是警方告知黄女表示不要回夫家,要跟她姊姊走。
新北地院法官审理认为,吴男与妻子分居长达17年,夫妻关系徒有虚名,且男方诉请离婚的态度坚决,女方也早已表明不愿意回家,甚至断绝联络,可见两人都已无意继续维持这段婚姻,最终裁定准许离婚,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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