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1名女大生小雯(化名),与在网路认识的朱姓医学院男学生发生性关系,给了对方初夜,朱男也说自己也是第一次,同意两人交往后,却发现朱男已有正牌女友,一度崩溃想轻生,所幸亲友及时发现,愤而控告朱男索赔40万元。台中地院认为,朱男以诈术侵害小雯贞操权,判他应赔偿30万元。
据了解,小雯2018年在网路认识朱男,同年8月29日,朱男邀请她到台中市租屋处,聊天时先强吻抱住小雯,再脱掉衣裤发生性行为。
朱男完事后谎称自己从未交过女友,也是第一次发生性行为,希望小雯能成为她的女友,儘管小雯处女膜破裂,下体流血疼痛一周,仍允诺与朱男交往,并再度发生第2次性行为。不料2人交往半个月后,小雯从朱男的学弟口中得知,朱男早有正牌女友,小雯顿时精神崩溃,同年9月中旬轻生获救,决定对朱男提出性侵告诉。
检方认为,双方第1次发生性行为后,小雯曾说:「你是第一个,但神奇的是,我在你身边觉得有安全感。」,显然双方是合意性交,刑事部分予以朱男不起诉处分。
小雯不甘受骗再提民事诉讼,主张若早知朱男有女友,自己绝对不会与对方交往,是朱男以欺骗手段,侵害她的自由权、贞操权及身体权,因此提告求偿40万元。台中地院审理后认为,朱男以诈术侵害小雯贞操权,判他应赔偿30万元。
★请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自杀谘询专线:0800-788995(24小时)
生命线:1995
张老师专线:1980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