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近日预告修正「体位区分标准」第2条规定附件,将免役身高自157公分下修至154公分,至于视力部分,最佳矫正视力未达0.6者才达免役资格。此修正草案将公告至明年1月22日,藉此广搜各界意见。
根据「体位区分标准」规定,达适服役年龄的男子,若身高196公分以上、157公分以下者免役。新规将则是将免役身高下修至154公分,除非BMI(身体质量指数)未满16.5或大于35才得以免役。
视力部分,依现行规定,若一眼矫正视力0.1以下、一眼散瞳后验光度数逾11屈光度,以及两眼散瞳后验光度数相差5屈光度者可免役。新规则是一眼散瞳后验光度数逾11屈光度,以及两眼散瞳后验光度数相差5屈光度者,还须有「最佳矫正视力未达0.6」条件者,才可以免役。
此外,替代役的BMI值上限自31.5上修至35,不过常备役体位的BMI值范围,新规仍维持17至31,
国防部说明,修正「体位区分标准」的原因,是国防部与内政部于1974年6月19日会衔订定发布,歷经16次修正,最近一次于2018年8月16日修正发布。鑑因现今作战型态改变,视力、BMI值及身高已非服兵役限制条件,基于兵役公平原则,因此修正此标准第2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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