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高雄市开设神坛的庙公,看上一名经常陪母亲及阿姨前往问事的少女,假藉少女恐遇上桃花劫,可以协助化解并协助她课业上开智慧,邀少女到住处上课,未料首次去上课就却伸出狼爪,将少女压在房间床上抚摸胸部、私处,甚至强吻乳头长达10余分钟,少女母亲得知后怒而提告,桥头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处庙公有期徒刑2年,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该名庙公在高雄市设立神坛,供人问事,同时也在住处,讲授姓名学及易经等内容,因而被害少女A女母亲及阿姨多年,也顺势认识时常陪同两人前来问事之A女。
但庙公见A女年幼可欺,竟谎称A女恐遭遇桃花劫,邀约A女前他的住处学 习姓名学。但A女在一楼客厅上课完毕后,庙公还说可以替她开智慧、开穴为由,诱使A女站在房内美容床旁,先以手按压头部及肩膀后,随即将上衣掀起至胸部并解开内衣,并以双手抚摸、揉捏及舔舐胸部,A女当场受惊吓而想离开,但庙公却以双手环抱她,持续亲吻抚摸胸部、甚至亲吻乳头及隔着裤子抚摸臀部及下体之行为,时间长达 10至15分钟。
少女不堪受辱,将此事告知母亲,母亲听闻后大怒,立刻带着她报警,警方根据少女供词,将她当天穿的内衣送鑑定,鑑定结果该内衣右罩杯内层(相对乳头位置)所採斑迹检出男性Y染色体DNA-STR 型别确与庙公相符。
法官审理认为,庙公利用指导少女母亲及阿姨向算命、姓名学等宗教内容获得少女母亲及阿姨信任,而认识A女,也了解A女生辰八字,不但未加真诚关怀,竟假借桃花劫之说,诱使A女至其上址住处上姓名学课程,强行对A女强制猥亵行为,犯后态度不佳,因此判处有期徒刑2年仍,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