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来台发展的韩国艺人宋讚养,指控前经纪人李湘玮诈骗签约、逼拍性爱片及猥亵照,宋提告求偿15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李须赔偿30万元。可上诉。
宋讚养2017年7月来台发展,在IG上公开徵求在台经纪人,李男一人分饰多角,营造自己在台湾影剧圈很「罩」,骗宋签下经纪约。同年12月间,李男发现宋与台籍彭姓女子交往,心生忌妒,要求两人分手,并以「爱宋就要拍性爱片」为由,要宋、彭拍下性爱片证明分手决心,总共拍摄4部影片及10余张宋的自慰、下体照。
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去年依强制罪判李男10月徒刑,另依诈欺财、2次恐吓罪判应执行9月徒刑,得易科罚金27万元,上诉后,目前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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