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患爱滋病却恶意传染,毁了对方一生,大陆一名47岁男子,明知道自己有爱滋病,竟性侵一名年仅15岁的少女,男子事后主动投案,当地法院仅判他5年有期徒刑,判决曝光后许多民眾无法接受,认为男子毁了少女一生,却只轻判5年。
广西省都安县一名47岁袁姓男子,去年5月12日,撞见正要上学的少女,袁男发现少女患有轻度发展迟缓,因此假装好心要开车送她到学校,途中却往反方向开走,将少女载到竹林里性侵,结束后再送回原处。
几天后袁男向警方自首,也因为正值新冠肺炎疫情,对袁男进行血清检测,结果HIV-1抗体呈现阳性,确定罹患爱滋病。根据判决书,袁男违背少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性侵罪名;且袁男知道自己罹患爱滋,却侵犯发展迟缓、无反抗能力的未成年少女,本应加重惩处,不过袁男案发后,自首坦承一切罪行,依法可减轻,最后判5年徒刑。
不过大票网友无法接受袁男因为自首就轻判,认为如果少女因此感染爱滋,袁男判死刑都不为过,「毁了别人一生才判5年」、「对未成年少女的保护不过如此」、「自首就可以原谅是吗」、「应该多一个0吧」、「根本变相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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