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截至今年1月17日止,新竹县逾期未办继承登记土地由地政机关列册管理之土地已达2万333笔,面积逾909公顷;建物达399栋,依今年公告土地现值计算已高达100亿余元。县府地政处提醒,逾期(不动产权利人死亡6个月后)办理继承,登记费最高罚20倍,超过期限未办登记(地政机关列册管理15年后),将依法移请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公开标售,请民眾多加留意,别让自身权益丧失了。
地政处归纳无法办理继承登记的原因,包括不知被继承人遗有财产、继承人间协议无共识、部分继承人联络不易、被继承人留有债务及土地价值不高等等。地政处表示,如果因为无法会同全体继承人一起申请时,可由继承人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继承人之利益,申请登记为全体继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逾期申请登记须缴纳罚锾或面临公开标售等问题。
地政处表示,为避免民眾因不熟悉法令衍生罚缓之情形,县辖各地政事务所从2014年6月起,每月下载除户资料,主动通知继承人儘速办理继承登记,以保障自身权益。另外也积极宣导地政法令,运用多元管道说明继承登记要点,并在相关活动也设摊提供专业谘询,另外也深入偏乡服务,更制作微电影以轻松诙谐形式吸引民眾目光。
根据内政部108年度统计资料,新竹县办竣继承或其他原因已停止列册管理之案件量,高居全台第五名,县府地政多年来想方设法寻找继承人的努力,得到很好的成绩。
(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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