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票金重讯指出,独董吴青松及陈惟龙对今年股东常会议案讨论事项第二案修订「公司章程」案提出意见,认为尚未有通盘计画,修订特别股章程,拟不同意于今年股东常会列入讨论事项,因修正章程无急迫性,建议撤回或缓议,需有周延的规划及沟通。

但国票金董事会针对此案,经董事会出席董事过半数同意,列入今年股东常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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