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视基金会第7届董监事选任,延宕至今已达567天,期间曾因现行《公视法》条文造成人选审查疑义,引外界修法呼声不断。前任文化部长郑丽君也曾积极推动《公视法》修正为《公共媒体法》,但修法草案自去年3月提报行政院后,便无下文。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14)日针对公广集团发展概况召开委员会前,文化部长李永得也对修法困境指出2大问题。
李永得表示,法案修正幅度大、理想高、规划愿景远大,但也因为变动大,所以各方面意见也非常多。目前核心问题首要为经费来源,因《公媒法》草案提及将由文化发展基金支应公共媒体需求,但文化发展基金到底财源如何?如何设立?并无清晰结构,目前文化部也将文化发展基金的设置办法报请行政院跟相关单位协商。
李永得表示,次要问题则是组织架构,《公媒法》草案规划将华视、公视、客家电视台、原民台、台语台,加上中央社和央广一同整併,如此庞大的组织整併如何处理?或该不该集中在一个董事会之下,外界也有不同的意见,亟待需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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