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发文通知台湾游艇公会、以及台湾游艇帆船协会等单位,近期召开「游艇管理规则部份条文修正草案」,规划禁止旅行社和个人承租游艇揽客,此一外部公听会尚未召开,即引来游艇休憩产业和旅行业一片挞伐。

业界表示,旅行社承包游艇,提供旅客出海,在国外是一种流行与时尚,国内则因歷史因素,出租给旅行社的船舶,除了游艇,也包括娱乐用渔船,一旦交通部航港局通过修法,禁止旅行社承包游艇揽客,旅行社和游艇休憩产业,将陷多人生计于不顾。

无论是旅行社、买进并拥有游艇出租者、甚至是游艇制造产业,都将连带受到影响。

业界指出,交通部航港局此一做法,等于是扼杀我国游艇海洋休憩产业的发展,因为,航港局的做法,真的是「划错重点」,对于我国正在推动的「知海、近海、进海」的海洋政策,也是一大讽刺。

因为,交通部基于航海安全的考量,该管的是游艇或娱乐渔船的驾驶船长,而不是管船,限制游艇的用途,主要是,现行制度对于营业用的船舶船长来说,认证太过松散,对于自驾游艇的驾驶来说,认证太过于繁琐,政府不想解决繁琐的「人」的问题,只拿「船」的问题做文章,并没有办法真的解决问题,也无法确保出海船舶游客的安全。

更荒谬的是,未来也要修法强制规定,一旦走出游艇船舱,必须穿上救生衣,根本是与国际规范相违背,因为,国际的规范,都先以船上必须备有救生衣为标准,而穿着时机的规范,虽然有些国家规定10岁以下一定要穿,有的是规定划船跟水上摩托车一定要穿,但,应该予以船长多一点的弹性,以其专业判断,在何种时机要穿或不用穿。

台湾游艇公会理事长龚俊豪甚至抨击是「白痴决策」,难道是因为「旅行社太低贱吗?还是,不想要国人搭游艇观光?国家不希望海洋休憩产业升级?

龚俊豪指出,航港局要求穿救生衣,表面理由是根据英国皇家协会(RYA)的规范,但,如果细究,根本是断章取义,因为RYA要求穿救生衣的四大重点是,如果是不会游泳的人要下水、遇危难要弃船、船长觉得有必要、或是乘客自己想要穿着。

他说,政府推动「向海致敬」,现在却是「越来越禁」,政策与实际做为,落差实在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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