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车驾驶人都知道,无论是开车、骑车,甚至是停红绿灯,都不能使用手机,去年4月新竹一名驾驶,等红灯时滑手机被眼尖警方发现,当下被开罚3000 元,事后男子不服提告,却因为回了警方一句话,吞下败诉。
去年4月某间晚上,刘姓男子开车经过新竹的东大路三段、与富美路交叉口,正在等红灯时,拿出手机滑了大约5秒,由于车内亮灯,引起一旁眼尖的警方注意,发现刘男正在滑手机,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对刘男开出3000 元罚单。
事后刘男不服,提告新竹监理所,他向法官表示,当时等红灯时,手机不小心滑落,他只是把手机放好,且手机萤幕本来就会因为晃动感应而发亮,认为警方看到「发亮」就开罚,相当不合理,加上自己要上班赶时间,当下没有提出异议。
法官勘验当天影片,警方拦下刘男时,说道「开车的时候不能手持手机,刚你手持嘛,我看到你拿起来」,面对询问刘男则回覆「我是在看时间啦」,就是这句话,法官认为刘男犯行明确,警方开罚有理,最后判决刘男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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