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5日宣布至28日止,台北市、新北市COVID-19疫情警戒至第三级,为避免人员流动,造成疫情防堵困难,嘉义地检署下周一起将暂缓传唤疫情第三级警戒地区的当事人或诉讼相关人员(如辩护人、告诉代理人、证人、 鑑定人等)开庭及到案执行(含假释、保护管束、採尿报到等),已排定的庭期及到案期日,除具急迫性、时效性、必要性外,原则均予以取消。
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兼发言人蔡英俊表示,除会先在地检署相关网 站、跑马灯、脸书公布外,也将在5月17日上班日后,主动通知第三级防疫地区的当事人暂缓开庭或报到事宜,已收受传唤通知应出庭、到署执行的民眾,如有疑虑可致电询问。
嘉义地方法院也将先请各股书记官查明有无于上述期间传讯主事务所或住、居所位于台北市和新北市之律师及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关系人,除具时效性、紧急性、必要性的案件外,将秉持防疫优先原则,弹性调整庭期,如属上述情形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关系人,请注意通知是否改定或取消庭期,并建议主动向本院声请改期,避免遗漏。
嘉义地院指出,改定或取消庭期的案件将儘速于官网上公告相关案号,并另以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关系人。强制执行案件,如于上开期间有通知台北市、新北市地区的当事人或关系人到院询问,比照上开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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