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设置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中科院得不逾设立时军职编制员额限度858人内,任用科技专长军职人员,而中科院人员未来出国出境,需经中科院核准。
法案说明指出,中科院为提升国防科技,建立自主国防工业,并拓展国防及军民通用技术,有关武器装备研究发展与生产制造,中科院人员所涉机密资讯程度,不亚于国安、外交及国防等机关人员。
为确保中科院人员安全管控,条文也增列,要求中科院人员如要出国(境),应经中科院核准,相关办法由国防部订之。
此外,中科院负责国军武器研发生产,为强化绩效评鑑,并配合政府推动性别主流化,也增订条文,要求中科院绩效评鑑人员单一性别不得少于4分之1,评鑑人员应就国防部至各受评鑑单位初评结果实施复评,并得视需要实地查证,并把查证内容、评鑑及理由注明在报告上。
本次三读后条文规定,中科院得于不逾设立时军职编制员额限度内,聘任具科技专长的军职人员,其权利义务,准用移转中科院军职人员的法规,不受《行政法人法》第20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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