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人夫与妻子感情不睦分居,去年自国外返台,竟直奔女性友人小贞(化名)的租屋处「居检」,正宫得知后气炸,认定小贞是小三,利用丈夫居家检疫名义同居,气得对小贞提告侵害配偶权,台中高分院审理后判决正宫胜诉,小贞应赔偿30万元,全案确定。

据了解,正宫与丈夫婚后育有1女,2人也认识小贞与其前夫,2家人交情不错,原本家庭幸福,直到丈夫2019年提出离婚,感情才变调。正宫控诉,丈夫提出离婚后2人就分居,却在丈夫的通讯软体发现与小贞的亲密对话内容,还以老公、老婆相称,还互相到对方的家里过夜,2020年从美国出差返台,竟直奔小贞的家里居家检疫,认定小贞就是造成她与丈夫闹离婚的小三。

小贞出庭时否认自己是小三,强调与人夫没有亲昵的身体接触,顶多与朋友们聚会时,有时会待得比较晚,至于人夫出差回台到她的租屋处居检,是因对方离婚诉讼期间分居,才向她商借租屋处居检,并非正宫说的「同居」。

不过法官调阅影片勘验,发现人夫深夜还在小贞的住处,2人也常一起做家事,因而认为,小贞未顾及对方已婚,却闭门共处,显然已逾越普通朋友关系,足认有相当亲密程度的男女交往关系,因此判决小贞需赔偿正宫30万元精神抚慰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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