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力立委陈椒华昨日质疑食药署「国产疫苗紧急授权(EUA)审查标准」未依规定公告60日就紧急上路,食药署长吴秀梅回应「该标准并非法规,过去到现在都不须公告」。陈椒华对此批评「连水质、空品标准都要预公告、开公听会,如此攸关国人生命的事竟不需公告?」食药署明显瀆职。
陈椒华指出,食药署在没有预先公告、召开公听会的情况下,6月10日径自公布「我国COVID-19疫苗(国产疫苗)之EUA审查标准」及「我国COVID-19疫苗之免疫桥接疗效评估标准」。
陈椒华说,食药署甚至宣称过去都没有公告、召开公听会,实在让人大大惊讶,连「水质标准」、「空品标准」等法规及审查收费标准等都必须预公告、召开公听会及公告,但攸关国人生命安全的「疫苗施打EUA审查标准」却不用?
陈椒华表示,将要求食药署重新预公告,并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07条规定,召开行政听证会。国产疫苗倘要得到食药署的EUA,相关审查标准绝不能马虎及于密室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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