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指出,由于不动产登记涉及民眾财产权益,现行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除应检附申请书、契约书、印鑑证明及权状等书面文件外,其申请人或代理人还必须亲自到地政事务所临柜申请并核对身分,须往来奔波。为提供民眾多元申办管道,这次修法增订网路申请登记,规划分为「非全程」与「全程」2个阶段推动。
修法后将优先推动「非全程」网路申请登记,适用登记案件项目,将全面涵盖现有民眾申请的买卖、赠与等146种登记原因,由地政士或律师等专业代理人,先至地政「数位柜台」网站,使用自然人凭证进行网路身分验证、产制登记申请书,再经申请人确认并以自然人或工商凭证电子签章后,线上提出申请,并缴纳登记规费,透过专业资格进行双重身分验证,避免偽冒申请登记情形发生,提升登记的安全性。
至于所需检附的契约书、印鑑证明及权状等纸本文件,则可就近邮寄到管辖地政事务所办理,免再远途奔波。
「土地登记规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期发布,并将儘速完成订定作业注意事项等配套措施,以及办理系统功能说明会等,宣导业者多加利用。
至于「全程」网路申请登记部分,案件申请及相关文件全部都需以网路电子化方式办理,复杂度高,目前正审慎规划跨机关合作与网路介接验证等配套工作,在确保资讯安全的前提下陆续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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