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两岸商务与税务服务会计师徐丞毅表示,过去中大型的台商在中国大陆设立据点多以境外控股公司向下平行设立大陆事业体,各大陆子公司间属于兄弟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是由台湾或境外总部派人进行管控。然而随着中国大陆经济成长迅速,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并有效运用境内资金,有些大陆公司已开始扮演地区总部管理的角色。

此外,台商多年来在中国大陆累积大量的盈余,如果未来不考虑匯回,但有跨境资金使用的考量,由中国大陆地区总部直接对外投资也是另一个不错的选择。徐丞毅表示,中国大陆因拥有102个已生效的税收协定网路,且採用较宽松的间接抵扣制度(即海外已纳的企业所得税及股利扣缴税款均可回中国大陆抵扣),并针对境外股息所得抵免层级放宽至往下五层子公司,因此从地区总部的公司税务角度,其不失为一个可运用的投资控股主体。

这几年中国大陆各地为了招商引资,纷纷提供地区总部落地的人才奖励、财政补贴及租税返还等优惠,经济特区如海南自贸港更端出国家级政策红利。为了满足总部条件,企业得要重新审视中国大陆子公司投资架构及业务状况,例如规划集中採购或统一销售、安排中国大陆境内资金池等业务调整,或是评估集团内架构重组的可行性。

徐丞毅建议,在选择设立地区总部时,需多方比较各地区的条件与优惠,并评估自身的投资架构是否需重组,以及考量未来获利成长能力。选定地点并充分准备后,才能跟当地政府谈到较好的条件与优惠。

#大量 #统一 #中国大陆 #总部 #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