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加工处指出,为协助区内厂商度过营运难关,科技产业园区第1阶段纾困措施于去(109)年5月实施,土地租金全面减收20%计6个月;第2阶段于去年12月起,营业额衰退15%之厂商,可再申请土地租金减收20%计6个月。经加工处积极推动该纾困措施计1年后,经统计比对109年至110年4月止,各园区营业额已有逐步復甦情形,显见纾困措施已达阶段性成效。
然考量国内疫情仍然严峻,加工处再提出第3阶段「科技产业园区因应疫情延长纾困措施」,自110年7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区内事业任1期营业额减少达50%以上时,得向加工处(或分处)申请土地租金、管理费、污水处理费用缓缴1年,以及幼儿园、餐厅租金(权利金)减半7个月之纾困措施。
加工处杨伯耕处长表示,为缓解区内事业因发布疫情第三级警戒以来,园区幼儿园及餐厅营运情形明显受到防疫政策衝击,营业额急遽衰退,以及部分制造业、软体服务业与外销相关技术服务业持续受到疫情衝击,营业额衰退超过50%,已符合艰困事业条件,加工处特陈报经济部核定延长1年纾困措施,协助事业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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