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姓男子去年1月躲在台北捷运地下街女厕,袭击进来上厕所的女子,从后环抱袭胸,见女子反抗,竟还推女子头去撞墙,因而挨告。吕男被逮后认罪,但辩称有疾病无法控制性欲,台北地院不採信,依强制猥亵、伤害罪判吕男应执行8月徒刑,得易科罚金24万元,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吕男2020年1月24日下午,躲在台北市中正区忠孝西路地下街K7的女厕隔间,待被害女子如厕完毕,到洗手台洗手时,突然衝出隔间,从后环抱女子,并抚摸女子胸部。

女子吓得挣扎反抗,吕男竟失控把女子推倒在地,再抓住女子的头撞墙壁2、3次,害女子头部钝挫伤、皮下肿胀后才离开。路人听到女子求救,赶紧协助报警逮人。

吕男被逮后认罪,但辩称犯罪当下缺乏辨识能力,无法控制性欲;法官根据吕男在侦查期间的供述,认为吕男以前有性欲时,知道要自慰解决,犯案时还会挑选年轻弱女子下手,显然仍有控制力,因此不採信其辩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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