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局副局长张玉煇指出,新光人寿在2020年3月9日至3月13日间于「新板杰仕堡」办理2梯次的4天3夜居家办公演练测试,由参加人员个别刷卡给付相关费用给新板杰仕堡,再向新光人寿请款核销,截至2020年9月交易金额合计达251万元。

张玉煇指出,此次开罚主要针对内部处理流程没有依内控制度来执行,在实质利关人交易的事前评估程序、签报程序都不完备。新寿居家办公演练,仅依集团人资主管会议决议就办理演练活动,后续经理部门未循内部分层负责于事前签报完成相关活动规划事宜,且未于事前审慎评估办理办公演练的相关费用。

张玉煇进一步指出,新寿后来在办理过程中评估全年度费用总额可能逾概括授权金额,去年4月才提报董事会决议通过相关交易事宜,未落实执行利害关系人及实质利害关系人交易相关内部规范,因此核处罚锾200万元整,併依保险法第149条第1项规定予以纠正。也要求要检讨人员责任,以资警惕。

另外,新寿也未依2019年10月29日董事会通过之交易条件办理不动产出租案,径将该不动产之其他楼层供实质利害关系人营业使用,事后方收取费用,未落实执行不动产出租交易之内部控制,及办理研修课程,有于调高餐费上限核准前,即先以调高后金额与实质利害关系人交易,未落实执行费用核销相关内部规范,核处罚锾60万元整。

银行局则针对金控开罚200万元。银行局指出,本案的实质利害关系人相关交易金额虽未超过法定的新臺币500万元,是在得概括授权经理部门依内部作业规范办理之范围,但被授权的经理部门未依内部作业规范,检具交易相关文件、契据或交易条件未优于其他同类对象之证明文件等资料,并依分层负责程序签报后办理。且该公司就集团整体防疫政策所涉利害关系人及实质利害关系人交易,亦有未确实督导各子公司依上开内部作业规范办理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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