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屏东县议员林采颖2018年参选期间涉嫌以千元买票,当时遭羁押的她仍高票当选,一、二审获判无罪后顺利宣誓就职。林采颖针对被羁押59天声请刑事补偿,高雄高分院判决。国家须以每日4000元、共计23万6000元补偿林采颖。

61岁的林采颖过去曾担任卫生所护理师长达36年,先生是已故屏东县议员许天赐,2018年林采颖代夫出征,投入五合一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在屏东县第15选区参选,但选举前夕爆出「一票1000元」的贿选风波,虽然遭屏东地院羁押禁见仍顺利当选,2019年1月获释交保。

林采颖无罪确定后随即到屏东县议会宣誓就职,家族大阵仗到场声援。林采颖宣示石数度流泪泣不成声,强调自己当时只是单纯代替母亲去看舅舅,却遭人抹黑贿选。司法对原住民有偏见,希望原住民文化被理解。

林采颖当时强调,代替母亲去探望生病的舅舅,母亲特地包了2000元慰问金给舅舅,基于姊弟情谊再合理也不过。一、二审均认定林采颖团队交付的是竞选团队的工作费,收受人团队员工。此外,原住民探病确实有包红包慰问的传统,无法因此认定林采颖贿选,由于全案罪证不足,今年1月林采颖获判无罪确定。

林采颖到案后一共遭羁押59日,她主张羁押期间家庭经济陷入困顿,声请每日5000元刑事补偿。高雄高分院审理后林当时正从事议员竞选活动,遭羁押后名誉减损,竞选活动也受影响,认为应以每日补偿4000元为适当,判林采颖获赔23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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